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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害性不大,侮辱性极强,我国为何不击沉闯入台湾海峡的日本军舰 昨天4月17日,正

伤害性不大,侮辱性极强,我国为何不击沉闯入台湾海峡的日本军舰

昨天4月17日,正是《马关条约》签署131周年——这个刻着民族屈辱、割让台湾之痛的日子,日本自卫队舰艇竟公然闯入台湾海峡 !距2024年首次过航仅一年多,蓄意挑衅意味十足。虽然我方依法依规处置了,但仍然觉得不解气。日本的举动,真正叫伤害性不大,侮辱性极强。就不能给它来一次狠的,直接击沉吗?

【我方正在监视过航的日本”雷“号驱逐舰】

1895年的4月17日,李鸿章在马关春帆楼签下那份割地赔款的条约,不仅送走了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更在中华民族的心理上撕开了一道至今未愈的伤口。那是"同光中兴"幻梦的破灭,是洋务运动三十年成果的归零,是一个古老文明在现代化冲击下的锥心之痛。

日本选择在这样一个日子派遣军舰过航台湾海峡,绝非偶然。这是故意用物理存在唤醒民族屈辱,从而诱使对方做出非理性的战略反应。从心理战的角度看,这确实是"伤害性不大,侮辱性极强"。

我方的解释是“已经依法依规处置”,但老百姓不买账,觉得这太不解恨了,就应该直接击沉它们。可真要那样,我们就上当了。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之规定,台湾海峡最窄处约70海里,最宽处约220海里。海峡内存在我国的领海、毗连区和专属经济区。其中,领海12海里,毗连区12-24海里,专属经济区24-200海里。

如果外国的军舰在专属经济区航行,只要不危害所属国安全、和平和秩序,就不违法。如果是在12海里的领海范围内,外国的军舰需事先通知并获得许可,否则就构成侵犯主权。通俗的说,如果未经允许进入12海里范围内,就算违法。如果在专属经济区航行,则属于灰色地带,而非严格意义上的军事入侵。

【我舰切入日舰航线】

从报道中看,日舰没有进入领海,只在专属经济区航行。如果此时击沉它,在国际法上站不住脚。它将使我们从"被挑衅的受害者"瞬间转变为"违反国际法的加害者",在法理上就拱手让出了道德高地。即便抛开法律,单从战略逻辑看,击沉也是一着致命的错棋。因为日本自卫队舰艇并非孤立存在。

根据《美日安保条约》第五条,对日本施政领域(包括其武装力量)的武装攻击,将被视为对美国的威胁,美国有权采取军事行动。击沉一艘日舰,可能触发二战后东亚最危险的军事连锁反应——与一个核超级大国及其盟友的全面战争,这是任何理性战略家都必须规避的末日场景。

【90年代日本八八舰队,现在看就是一堆古董】

这正是日本及其背后的某些势力最希望看到的剧本:派一艘军舰,选一个敏感日子,制造侮辱性存在,等待对方情绪失控,做出军事过激反应。再将自己包装成"和平航行自由"的受害者,凝聚国内民意和国际同情,为更大规模的军事同盟扩张和舆论战提供合法性。所以,就算我们要打,也不能在敌人选择的时间和地点,以敌人选择的方式作战。老百姓觉得“不解气”是人之常情,但如果多看看,就能发现,我们并不是只在家门口接招,也频繁的去对方家门口出招。

【我海军编队穿越津泾海峡】

日本家门口多条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我们都走了个遍。宫古海峡、宗古海峡、对马海峡、津泾海峡我们都走了数十次,大隅海峡也走过多次,“绕日航行”早就不是新闻,而是每年例行训练课目。为了应对我国的“出招”,日本海自已出现了结构性疲惫。

每一次我方军舰过航,海自都需要出动驱逐舰和巡逻机“陪航”,这任务看似轻松,实则是高消耗。因为一艘驱逐舰离港执行任务,背后需要3-4艘舰艇轮替维护。海自每年为了应对我军舰过航的舰机出动次数,占海自总出动量的大头。当我舰在南侧的宫古海峡前出时,海自的精锐兵力(如宙斯盾舰)就需调往西南;当我舰同时或随后出现在北侧的津轻海峡时,海自又需北上应对。

【日本现有八艘宙斯盾舰,图为4艘金刚级,还有两艘爱宕级和两艘摩耶级,我国的盾舰则超过了40艘(不含在建的)】

这种双向拉扯使其兵力调度捉襟见肘。日本海上自卫队目前拥有约150艘舰艇。表面上规模可观,但宙斯盾舰仅有8艘,面对我舰的常态化存在,早就不堪重负了。我们的过航也不是小打小闹,从最初的单舰,到后来小型编队,再到现在的航母战斗群,编队中有055和电子侦察船,水下还有大黑鱼。在日本眼里,这是一个完整的作战体系在家门口展开。

当这种行动常态化时,日本的心态就会逐渐变得麻木,陷入一种“狼来了”的心理消耗,直到有一天……回到那个最原始的愤怒:难道就让那艘军舰大摇大摆地过去吗?从情感上,每一个有民族尊严的人都希望看到更激烈的回应。但从战略上,大国崛起从来不是一场痛快淋漓的拳击赛,而是一场需要隐忍、计算和定力的马拉松。击沉一艘军舰只需要一枚导弹,但赢得一个时代需要整个民族的清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