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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大德了!”河南周口,一名15岁女孩背着家人去纹身店纹身,结果店家不仅给纹了,

“缺大德了!”河南周口,一名15岁女孩背着家人去纹身店纹身,结果店家不仅给纹了,还给女孩推荐了花臂和花腿,说纹完肯定好看,而女孩的母亲得知后当场崩溃,找到店家理论,对方却认为自己根本没有责任,妈妈哭着说:我女儿才15岁,花一样的年纪啊。



王女士找店家理论对方居然理直气壮,觉得自己根本没责任,言外之意就是纹身是你女儿自愿的,钱是她自己掏的跟我没关系。



我听到这话真的是怒从心头起,我就想问这家店的老板,你是真不懂法还是揣着明白装糊涂?为了赚这两千多块钱,你连最基本的底线都不要了,连一个15岁孩子的人生都敢霍霍,你这不是做生意,是在作孽!




2022年6月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未成年人纹身治理工作办法》,写得清清楚楚: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纹身服务,不得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纹身,对难以判明是否成年的,必须要求对方出示身份证件。




这不是什么行业建议,不是道德规劝,这是国家定的硬规矩,是一条碰了就要担责的红线,你开纹身店的敢说你不知道?




有人可能会说孩子自己要纹的,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店家能有什么办法?



这话纯粹是歪理邪说!咱们就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小卖部不能给未成年人卖烟酒,网吧不能让未成年人进,彩票站不能给未成年人卖彩票,这是全中国都知道的规矩。




难道孩子说自己成年了,你就敢卖烟卖酒?难道孩子张嘴说自己满18了,你连身份证都不看就让他进网吧?怎么到了纹身这件事上,就成了“孩子自愿就没责任”了?




更何况这个案子里,店家根本不是被动接单,是主动诱导!孩子本来只想纹个小图案,是你撺掇着弄了花臂花腿,这已经不是违规服务,是教唆引诱未成年人纹身,错上加错!




我不否认家长对孩子有监护责任,青春期孩子心智不成熟,容易被所谓的“潮流”忽悠,这是客观事实。




但这绝对不是纹身店推卸责任的借口!法律已经把责任划得明明白白,给未成年人提供纹身服务本身就是违法行为,不管孩子是不是自愿,你违法了就必须担责,这一点没得商量!




这些年类似的真实案子比比皆是,每一个都看得人揪心。



去年四川南充顺庆区法院就判了个一模一样的案子,15岁女孩被纹身店诱导纹了满臂图案,店家拿“孩子自愿”当挡箭牌,最后还是被判赔偿清洗费和精神抚慰金6000元。




还有湖南沅江的案子,14岁男孩谎称成年,店家连身份证都没看,三次给孩子纹身,最后孩子入学被拒,洗纹身花了近6万,法院直接判店家承担主要责任,赔偿3万多的相关费用。




更让人唏嘘的是当年的“文面男孩”小夏,未成年时被诱导在脸上纹满图案,最后找工作处处碰壁,洗纹身承受了常人难以想象的痛苦,可脸上的疤痕一辈子都消不掉了。




这些血淋淋的例子就摆在眼前,我就想问周口这家店的老板,你真的看不到吗?




你给孩子纹上花臂花腿的时候,有没有想过她以后想参军、考警校军校、考公务员,这条路直接被你堵死了?




有没有想过洗纹身的疼比纹的时候要重十倍百倍,还会留下永久疤痕,一个女孩子要带着这些疤痕过一辈子,你于心何忍?




有没有想过这个孩子现在已经厌学自闭,心理上的创伤可能一辈子都治不好,你为了两千多块毁了人家一辈子,晚上睡得着觉吗?





还有人说纹身是个人自由,不该上纲上线,我从来不否认成年人有纹身的权利,你成年了,能为自己的选择负责,没人干涉你。




但我们今天说的是未成年人,是15岁的孩子!




她连纹身会带来什么终身后果都不清楚,心智根本撑不起这样的决定,这个时候商家就该给她守住底线,而不是趁着她年少无知,把她往火坑里推!




纹身对未成年人的伤害从来不是“洗了就完事”。




纹身是有创操作,未成年人皮肤娇嫩极易引发感染甚至血液疾病,洗纹身更是漫长又痛苦的过程,大概率留永久疤痕。



参军、考公、警校招录,很多岗位直接规定有纹身不予录用,孩子的无限可能就这么被生生掐断了。



心理上的伤害更是不可逆的,就像这个15岁女孩,现在不敢见人、不肯上学,青春期的敏感自卑,只会因为纹身无限放大,这份创伤可能伴随她一辈子。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做生意赚钱天经地义,但不能赚这种昧良心、毁孩子的钱。





国家的红线摆在那里,违法了就必须付出代价。




也恳请监管部门对这种无良店家严查到底,该罚的罚,该关的关,只有让他们疼了怕了,才不敢再拿未成年人的人生开玩笑。





15岁本该是人生最干净美好的年纪,不该被密密麻麻的纹身,蒙上一辈子的阴影。




那些为了钱毁掉孩子人生的商家,真的该醒醒了,人在做天在看,缺德的钱赚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