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老板性侵的销售女总监崔丽丽,4月23日开庭了。她直接索赔250多万:光是24个月停工留薪工资就155万,再加上7.5万伤残补助金差额。有人说她狮子大开口,我倒觉得一点不多。她拿到了“精神工伤”认定!这四个字对职场女性来说分量太重了。她的勇敢值得敬佩!
先说庭审现场。 4月23日,北京朝阳法院,没有当庭宣判。崔丽丽本人到庭了,穿了一件深色外套,整个人很瘦。她的代理律师在庭上反复强调一个事实:公司关掉她的请假系统,逼她把报警理由改成“处理私事”,然后反手以旷工开除。这不是管理问题,这是打击报复。
再说那155万。 有人算过账,崔丽丽被侵害前月薪10万出头,年薪120多万。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写得清清楚楚: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她被鉴定为需要长期治疗,24个月是法定上限。155万不是她张口要的,是法律条文自己算出来的。
那7.5万的伤残补助金差额,才真正戳到痛处。 十级伤残,按规定拿7个月本人工资。但社保缴费基数不是按10万交的,是按最低档交的。这个差额公司不给补,她就只能拿一个零头。多少公司这么干?给员工按最低基数交社保,出事了一推六二五。崔丽丽这7.5万要的不是钱,是要公司把偷的漏的吐出来。
精神工伤这四个字,全国她是第一个。 创伤后应激障碍的鉴定报告厚厚一摞,每次去法院路上她都会干呕,丈夫从背后走近她能吓得跳起来。以前这种伤,法院不认,人社局不批,公司说你心理素质差。崔丽丽愣是把官司打穿了。从今往后,再有职场性侵受害者拿不到精神工伤认定,崔丽丽的判决书就是模板。
最让人堵心的是公司的招数。 老板性侵被判了四年,公司不道歉不赔偿,反而以旷工为由开除她。请假理由写“去杭州报警”不行,必须改成“处理私事”。这是什么逻辑?被侵犯了请假去报案,算旷工;忍气吞声来上班,算正常。这家公司不是在处理一个工伤员工,是在杀鸡给猴看。
崔丽丽说过一句话,我记到现在。 咨询了多少律师都说胜诉率不到百分之零点五,她跟丈夫两个人,几百页证据一页一页理,一行一行标。她说:“如果我忍了,下一个受害者怎么办?”这话不煽情,但比任何控诉都有力。一个人拿自己的伤疤给所有人趟路,这不是贪婪,这是不要命的勇敢。
案子没判,但她已经赢了。 从“被性侵算不算工伤”这种荒唐问题被摆上台面,到法院、人社局先后认定了精神伤害就是工伤,再到今天敢坐在法庭上跟公司要250万——每一步都是她拿自己的命撕开的口子。以后任何一个职场女性被侵害后敢站出来,都得谢谢崔丽丽把最难的路先走了。
最后说句实在话。 有人说她要钱要得太狠,那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她的职业生涯毁了,婚姻被拖垮了,到现在还在吃药睡觉。250万买不回她十七年的打拼,买不回她一个安稳觉。这笔账,谁觉得多谁自己去替她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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