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一名男子正驾车正常行驶。与此同时,一名女子遛狗却未给狗拴绳。忽然,狗窜到了路中央。
由于事发突然,男子来不及刹车,将狗撞了。
男子的汽车也因此损坏,修车花费了16,000元。
女子带狗看病花了2000元。
男子要求女子承担16,000元的修车费用,女子则要求男子赔偿2000元的狗看病费用,双方无法达成一致。
后来此事闹到法院,法院判决如下:女子需赔偿男子修车费用11,000元,男子无需赔偿女子狗的看病费用。因为女子遛狗未拴绳,违反了法律法规,狗看病的费用需自行承担。
温馨提醒:出门遛狗,必须给狗拴绳,不拴狗绳属于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