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企难分民营企业(个人独资,个人实控,另外挂名股份)怎么办?5月1日新的刑法解释,民营企业老板随意从公司账户上支付钱款超过3万元属于挪用企业资金!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个人资产所有权定义和保护就需要重新审定!大家知道民营企业老板创业经营是把举家财产都押到企业经营上。家中资金,房产抵押的贷款,朋友借款甚至亲友房产都拿来抵押用于经营!如果家属亲戚患病,孩子上学缴学费超过3万元老板能不能从企业账户上支取款项,是否构成挪用资金犯罪!不是又如何解释处理?怎么认定?是不是需要更明晰一些规定!否则想查就查,说是就是随意性太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