犟种碰上愣头青,差点闹出人命官司。
4月16日,代县水峪村。任某平开着铲车填沟,村民王某伟说你这越界了,这地儿有纠纷,不许填。正常人吵急眼了顶多骂几句,推搡两下,这位原村支书也是虎,直接跳上铲车继续推。王某伟一看讲理没用,一狠心跳进了沟里——你不要往前推吗?我用身子拦着你,还敢吗?我在沟里,你总该停了吧?
结果这位老支书眼皮都不眨,铲车照推不误,土哗哗往沟里灌,把人给埋了半截身子!王某伟一看,好家伙,你玩真的,直接摇人。民警赶到现场,命令这老兄停车后退,才跟村民一起把王某伟刨出来。120拉走一查,还好人没啥大事,但这心里的阴影,估计几辈子也抹不掉。
要注意的是,这位任某平不是个不懂事的小白。
通报里写得清楚:05年到14年,当了整整9年村支书。正儿八经当过基层干部的人,遇到纠纷不找村委、不走法律,直接开铲车把人往土里推——这脑子里装的是浆糊吗?
他大概想的是:反正这沟填平了我占了就行,至于活人挡路?那是他自己跳下去的,跟我没关系!
这就是典型的法盲思维加野蛮暴力。
在他的认知里,铲车一开,胳膊一拧,就是道理。
他可能压根不知道,这种行为叫“故意伤害”,严重的能定故意杀人未遂。
当地光速行动光速处理,4月17日刑拘,4月23日报捕。
这回他算知道什么叫法律了,可惜这一课是在看守所里知道的。
当过村干部的人,本该是村民的表率,结果成了暴力的代名词。这不是没文化是什么?但凡脑子里有一丁点法律常识,有一丁点对生命的敬畏,能干出这种事?
冲动是魔鬼啊,一脚油门把自己的后半辈子都赔进去了。真的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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