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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副所长为“冲业绩”竟设局诱骗未成年人吸毒,一审获刑5年 知法犯法,触目惊

派出所副所长为“冲业绩”竟设局诱骗未成年人吸毒,一审获刑5年

知法犯法,触目惊心! 近日,南京市六合区法院对一起“警察做局”案作出一审判决:原派出所副所长马某,为完成禁毒查处任务,竟与社会人员勾结,诱骗6名未成年人吸食含毒品(依托咪酯)的电子烟,随后实施“抓捕”。这种“先投毒后执法”的荒唐行径,最终让他自己戴上了手铐。

魔鬼剧本:从执法者到阶下囚

这起案件的恶劣之处在于其完整的“套路”设计,受害者全是毫无防备的未成年人。

整个计划始于2024年1月。为完成查处任务,马某找到社会人员徐某策划制造“假线索”,这已是滥用职权、伪造证据的起点。随后进入诱骗环节,徐某等人将6名未成年人诱骗至宾馆,并提供由马某提供的、含有毒品成分的电子烟,实质是主动引诱未成年人吸毒。最后,在孩子们吸食后,由马某亲自带队“准时”出现查获,完成了一次将未成年人作为“办案工具”的肮脏抓捕。

毒品真相:涉案电子烟油含有依托咪酯。这是一种已被列管的麻醉药品,吸食后会严重损害神经系统,对未成年人的大脑发育造成不可逆伤害。

判决结果:法网恢恢

2026年4月,六合区法院对该案一审宣判:

- 马某(原副所长):犯欺骗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 徐某等3名社会人员: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罪名解析:马某虽身为警察,但其行为已完全背离执法底线,构成了欺骗他人吸毒罪。法律不会因为执法身份而姑息这种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

观点:任务指标不应凌驾于法律红线

这起案件暴露出的问题令人窒息:

1. 底线失守:为了完成“查处任务”,竟将未成年人视为可以牺牲的“业绩数字”。
2. 双重伤害:孩子们不仅身体受到毒品侵害,心理上更遭受了被“信任的执法者”背叛的创伤。

写在最后:禁毒是为了保护生命,而不是制造受害者。当执法者开始“制造犯罪”来证明自己的功绩时,他本身就成了最大的毒瘤。这5年刑期,是对权力的警示,也是对未成年保护划下的最硬红线。

互动话题:对于这种“为了指标不择手段”的执法腐败,你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观点。

(注:本文依据公开判决报道撰写,为自媒体评论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