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有一男子经相亲结识了一名女子。两人交往仅一个月,便领证结为夫妻。男方给予女方15万元彩礼以及三金。
婚后第三天,夫妻二人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女子一气之下回了娘家。
随后,女方提出离婚。男方要求女方退还彩礼和三金。
然而,女方拒绝退还彩礼和三金。
相关部门介入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女方退还10万元彩礼和三金,男子才得以顺利离婚。
婚姻乃人生大事,切不可草率行事。双方需相互了解,看三观是否契合。若三观不合,便难以长久相伴。不要因父母施压就仓促结婚。倘若没有感情基础,三观又不一致,便难以抵御生活的风风雨雨,最终只会落得人财两空、一地鸡毛的结局。
新婚3天闹离婚 女方返还10万元彩礼 春日生活打卡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