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7旬老汉勇斗歹徒被咬掉鼻子。医生:需做4次手术,从耳朵取肉移植。家属却为手术费发愁。
4月11日清晨,一名赤裸上身的年轻男子在村子里,发了疯似的打人砸车,当街掐住了一位骑摩托车女子的脖子。女子脸色青紫,满眼都是恐惧。
危急时刻,七十岁曾老汉冲上前施救,和男子博斗。混乱中,愤怒的男子突然一口咬掉了曾老汉的鼻子,还吞入腹中。
事后曾老汉说,当时他并没有感到疼痛,脑子里只想着绝不能放走歹徒!他死死摁住男子的双手,直到赶来的村民帮忙制服。
如今曾老汉还躺在医院中,因为鼻子缺失,要做4次修补手术,医药费就要6-7万元。这对并不富裕的曾老汉一家来说,是一笔沉重的负担。
而伤人的男子是外地人,尚未做出赔偿。被救的女子脱身后随即离开现场,至今没现身。
曾老汉的妻子日夜服侍在身旁,忍不住流泪责备:“你都70多岁了,还逞什么能?”
村里面也有人议论:“这老头为了个陌生人,把自己弄成这样,太不值得。”
面对身强力壮,情绪暴躁的歹徒,一般人避之不及,或报警求助。而曾老汉却能挺身而出,这不是一次偶然的冲动,而是流淌在他身体里的血性。
根据媒体报道,曾老汉当过村里的治安主任,是党员,20年前还抓过一名盗窃犯,受到当地有关部门的表彰。
所以,他今日的壮举绝非偶然,而是一脉相承的。他不懂得“明哲保身”,只知道看见坏人作恶,就要有人站出来。
对于这样的英雄,应当得到全社会的尊重和法律的保护。
我国《民法典》第183条就明确规定,见义勇为者在救助过程中受到损害时,理应得到赔偿或补偿;没有侵权人或者侵权人无力赔偿时,应当由受益人给予适当的补偿。
这是一种法定的、强制性的补偿责任。本案中的被救女子作为受益人应当现身,有所表示,不要让老英雄“流血又流泪”。
目前,当地有关部门已介入,为老人申报“见义勇为”荣誉,协助解决手术费用。
曾老汉从青壮年到古稀之年,变的是容颜,不变的是“路见不平一声吼”的侠义。向老英雄致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