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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农民冒充纪检人员押走正处级局长摘自商闻2009年3月26日下午三点多,重庆某

三个农民冒充纪检人员押走正处级局长

摘自商闻

2009年3月26日下午三点多,重庆某机关办公楼,正处级局长张强正在办公室看书。

门被推开,三个四十来岁的男人大步走进来,为首的声音很冲:“你是不是张强?”

张强一愣,赶紧站起来。

“我们是纪委的。”那人亮出一个蓝色工作证,在张强眼前晃了一下。旁边一个同伙紧跟着从包里抽出一张盖着红章的“调查令”,也是晃一晃就收回去。为首的不耐烦地催:“别倒茶了,马上跟我们走。”

事后谁都觉得不可思议:堂堂一个局长,既没细看证件,也没核实公文,连个电话都没打,就这么乖乖跟着三个陌生人走了。

在电梯口碰到本单位副局长时,张强一句话没说。副局长看见他被陌生人左右挽着,也没去拦。

整栋楼的人目送局长被塞进一辆黑色轿车,绝尘而去。

而这三个“纪委干部”,其实是重庆当地的三位农民:孙元志、颜智勤、卢小林,他们当中文化程度最高的也不过初中。

主谋孙元志的灵感来自反腐电视剧,他反复揣摩电视剧中纪检干部的神情语气,还上网买了假证和公章。作案前两天发现自己衣服上有油渍,“不像纪委干部”,专门去商场买了新行头。他甚至连对话都排练了好几遍。

不过他也没料到的是,真局长比假演员配合得还利索。

车开到北碚区一家叫“红熙山庄”的农家乐。这是孙元志提前踩好的点,闹中取静,窗帘一拉就是个现成的“审讯室”。

当晚,“审讯”正式开始,孙元志把“讯问笔录”格式的纸拍在桌上:“有人举报你受贿,老实交代,争取宽大处理。”

张强从头到尾一口一个配合,孙元志问,另一个同伙负责记录,审讯一直持续到晚上十一点多。

第二天一早接着审,孙元志要求“退赃”,张强交代了随身三张银行卡:两张合计近14万,还有一张单位发的卡里有70多万。

这才是三个农民的真实目的——搞钱。

当天上午,三人押着张强去银行取走了那近14万。取完钱,张强表现得异常配合,主动说带他们回单位取剩下的70多万。三人信了,跟着他回到办公楼。

走进一楼大厅,张强突然挣脱,扯开嗓子大喊:“抓骗子!”

工作人员从各个办公室冲出来,三个假纪检懵了,拔腿就跑。

但没多久,三人全部落网。

后经法院审理认定:三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骗取近14万元,情节严重。主犯孙元志被判9年,另两人各判7年。

故事到这儿,似乎是个“喜剧结局”:骗子伏法,局长得救。

可张强高兴得太早了。

三个农民留下的那份“审讯材料”,每一句都是他自己亲口交代的罪证。司法机关顺着线索一查,这位被劫持的局长不仅没“沉冤得雪”,反而坐实了受贿,最终被依法追究。

很多人听说这事后感叹:“也算歪打正着,做了件好事。”

真的是这样吗?

一个初中文化的农民,看几集电视剧就能把一个正处级局长从办公室顺利带走,这件事的荒诞性让所有人发笑。但堂堂局长,为什么连核实身份证件的警惕性都没有?

答案很简单:心虚。

当那张来路不明的“调查令”晃过眼前时,他想的不是证明清白,而是先乖乖配合,争取“从宽处理”。做贼心虚取代了理智,成了支配他的本能。他甚至没打一个求证电话,就把自己所有银行卡和存款和盘托出。

但这个故事真正让人深思的,不是贪官有多蠢,而是另一个问题:如果这三个人的骗局没有败露,顺利骗走了70多万,他们算“反腐英雄”吗?

当然不算。

招摇撞骗罪的核心,就是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骗,严重损害国家机关威信和正常活动。哪怕你骗的是一个真贪官,哪怕你“歪打正着”揭发了腐败,你的行为依然是犯罪。

这才是法治的底线。

即便你的对手是人渣,你也不能用违法手段去“替天行道”。如果谁都可以凭一腔正义感冒充纪委、私设公堂,那我们和那个躲在权力阴影下的贪官,又有什么区别?

法治的真正意义,不是“结果好就行”,而是正义必须通过看得见的程序来实现。正因如此,一个局长才不能被几个临时凑起来的“民间纪检委”随便带走。他的问题,只能由合法合规的调查来画上句号。

换句话说,三个农民从办公楼带走局长这件事,既照出了贪官的心虚,更照出了程序正义不可动摇的底线。

权力的掌灯者不能当灯下黑,权力的监督者也不能在正义的旗号下越线。

如果你真想推动反腐,请走正规渠道——12388举报平台,实名或匿名都行。而不是自己买张假证,拉着同伙开进农家乐。

如果你自己是“张强”,那更简单:纪检干部找你谈话时,你有权要求对方出示有效证件、核实调查程序的合法性。

但说到底,最安全的路,永远是那条堂堂正正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