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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锡悦妨碍逮捕案:上诉全部被驳回,一审获刑5年,二审直接加刑到7年】 韩国首

【尹锡悦妨碍逮捕案:上诉全部被驳回,一审获刑5年,二审直接加刑到7年】

韩国首尔高等法院内乱专项刑事1庭29日就尹锡悦妨碍逮捕案作出二审判决,撤销一审五年有期徒刑,改判七年。除虚假编制及废弃戒严宣言书部分罪名外,其余指控均认定有罪。检方建议量刑十年。

审判长尹成植破例先提及尹锡悦无前科,但强调应有限考虑。一审曾将“初犯”列为有利情节,引发舆论批评,二审对此调整。

二审全面驳回尹锡悦上诉,大部分采纳特检上诉。一审认定无罪的侵犯交通部长官及产业通商资源部长官国务委员审议权部分,二审改判有罪。法庭指出,两名国务委员客观上难以按时抵达,其审议权受侵犯。针对外媒发布虚假公报的嫌疑亦改判有罪,法庭认为总统室海外公关秘书负有诚实义务,尹锡悦指使撰写分发不符客观事实的宣传资料,构成滥用职权。因虚假编制及废弃戒严宣言书构成的行使虚假公文罪,二审维持无罪,理由是该文件从未对外出示。

法庭强调尹锡悦责任重大。审判长表示,涉及侵犯国务委员审议权及事后副署相关犯罪,违反宪法程序,违法程度严重。针对外媒发布虚假公报,可能损害韩国国际信誉及国民知情权,可谴责程度不轻。关于指示删除加密通话记录及阻止逮捕令执行,法庭指出尹锡悦在无正当理由情况下动用物理力量阻止令状执行,违反法治主义原则。

审判长斥责尹锡悦将警卫处公务员当作“保护自己的私兵”使用,指使其妨碍检察官执行合法公务。法庭认为,尹锡悦自侦查至二审反复提出相同主张逃避责任,犯罪后情节成为不利因素。作为现任总统,尹锡悦负有遵守宪法、保卫国家、增进国民自由与权利的重大责任,但其犯罪行为加剧社会混乱,背弃了总统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