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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欧洲老人基本上没有什么卧病在床的?在德国的中国人说,欧洲老人等到年龄大后,

为什么欧洲老人基本上没有什么卧病在床的?在德国的中国人说,欧洲老人等到年龄大后,插着管子躺在病床上度日的人少之又少,与其将时间浪费在这里,他们更愿意用仅剩的时间去享受剩下的时光,死的时候没有一丝犹豫!
欧洲老人是如何在法律和制度上保障自己“不插管”的权利呢?这就不得不提到一个在德国极为普及的法律文书——生前预嘱。
早在2009年,德国就修改了监护法,在《德国民法典》中以严格立法的形式明确了生前预嘱的法律效力。简单来说,任何一个有判断能力的成年人,都可以在自己思维清晰的时候,提前写下一份具有绝对法律约束力的书面文件。在这份文件里,你可以事无巨细地规定:如果将来自己因为重病、意外或者自然衰老失去了意识和表达能力,医生和家属应该采取哪些医疗措施,又必须明确放弃哪些急救手段。
这意味着,决定要不要抢救的生杀大权,完全掌握在老人自己手里。
回想一下我们身边常见的心酸场景:老人病危,失去意识,儿女们聚在重症监护室门外,哭着纠结到底要不要继续抢救。继续治,老人活受罪,全家甚至可能面临人财两空;放弃治,儿女要背上一辈子的道德枷锁,甚至被亲戚邻居指指点点。而在德国,生前预嘱彻底帮家属卸下了这个极其沉重的道德包袱。老人们往往在身体硬朗、还能到处旅游时,就已经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如果我成了植物人,请关掉呼吸机;如果我进入癌症晚期,请无论如何不要给我做心肺复苏。”
这份预嘱一旦生效,医生只需严格执行患者本人的意愿,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违背。这种做法充分体现了德国社会对个人自由和身体完整性的捍卫。这种对自主决定权的绝对尊重,构成了欧洲老人能够免于长期卧病在床的关键防线。
当然,放弃无意义的急救绝不等于放弃照料。这就引出了欧洲医疗体系中的另一大支柱——姑息治疗与临终关怀。
早在几十年前,欧洲国家就已经开始将缓和医疗设立为单独的医学专科。世界卫生组织对姑息治疗的定义非常明确:它主要是通过早期识别、正确评估和处理疼痛及其他身体、心理问题,来预防并减轻患者的痛苦。当治愈已经成为一种奢望,欧洲的医生们会立刻转换思路,把目标从“治好这个病”转向“减轻这个人的痛苦”。
在德国,临终照护的方式非常多样化。除了一部分重症患者会住进医院里的安宁照护病房,存在感更强的是介于医院和家庭之间的“入住型临终关怀”设施。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当地还有专门为临终患者打造的“重症监护共享公寓”。在这些地方,听不到刺耳的仪器警报声,也没有冰冷的抢救器械。专业的医疗团队和护士们会昼夜陪伴。一个标准的姑息治疗团队往往配备了心理治疗师和社会工作者,他们的核心任务绝大部分放在了止痛药的精准使用、呼吸困难的缓解以及对患者内心恐惧的安抚上。
这种服务极其人性化,家属可以随时探望,甚至在病床边搭一张小床陪护过夜。去世后,遗体也会被小心处理,给家属留出充足的时间告别。更重要的是,提供如此优质的居住环境和专业护理,其高昂的使用费几乎全部由医疗保险支付。有了这样完善的社会兜底机制,老人们自然无需在冰冷的病房里苦苦煎熬。他们完全可以在一个温馨、熟悉、充满尊严的环境中,以最舒适的姿态慢慢走向生命的终点。
除了法律和制度上的双重保障,最深层的原因还在于欧洲人普遍拥有一种豁达的生死观。
在欧洲的文化底色中,人们极其看重自由和人格尊严。他们普遍认同,一个人的尊严必须直到咽下最后一口气时都不受侵犯。 死亡,如同出生、成长、衰老一样,只是生命长河中必经的一站。当这一站即将来临时,试图用冰冷的医疗机器强行阻挡它的脚步,无疑是对自然规律的违背。
在得知自己罹患绝症后,他们连后事都会有条不紊地安排妥当。根据当地华人的观察,德国的丧葬文化同样透着一种从容。老去之后,面对必然的死亡,家属通常会有两到三周的时间来筹备葬礼。在这个过程中,遗体会被妥善保存在冷藏设施中。家属们不需要在悲痛和慌乱中匆忙下葬,他们有充足的时间去寻找合适的殡仪服务、挑选心仪的骨灰瓮、确定墓地,甚至仔细斟酌要邀请哪些亲友出席、预定葬礼后的餐厅。这种从容不迫的节奏,背后是对死亡毫不避讳的接纳态度。既然死亡无法避免,那就让告别充满仪式感,让一切井然有序。
观察欧洲老人的临终状态,能够引发人们对于生命质量的深刻思考。现代医学的进步确实让寿命大幅延长,由于高科技医疗手段的介入,人类在对抗疾病时拥有了更多的武器。医学的终极目的应当是服务于人,应当让人活得有质量、有尊严。生老病死是无法更改的自然铁律,与其在生命的最后阶段被迫陷入漫长且痛苦的过度治疗,倒不如学着坦然放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