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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加梯,已经准备起诉工作了。 违法事实如下—— 1、牵头人在这个征集签字的时

违法加梯,已经准备起诉工作了。

违法事实如下——
1、牵头人在这个征集签字的时候,告知这是初步意向,并非正式表决,不少业主也就签署了同意。
2、当底层要求签字时候,牵头人要求底层签同意或者弃权,不得签署反对。当得知底层要反对时候,将表格收起来不让签。
3、已完成签字的业主中,签字时绝大多数仅知晓加装电梯有 20 万元补贴,在签字表决前完全不知情电梯整体总造价、后期短期及长期维修养护费用、业主费用分摊规则,以及加装电梯的业主需承担的法律责任与经济责任。当有业主在签字时犹豫,牵头人在旁边鼓动:“没事,费用很低,你放心嘛”。
直至 2026 年 4 月 19 日才公布了电梯本身费用,截至今日,仍未公示地勘费、房屋安全鉴定费、日照分析费、电梯短期、长期维护费用标准及维护费用具体分摊方案。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业主的表决签字行为,系在缺失工程核心造价、维保义务、风险责任分担等关键信息的前提下作出,属于重大误解;两位牵头人明知道加梯可能导致楼体安全问题,加梯业主会成为“实施主体”而承担法律经济责任,但对于此风险只字不提,由于害怕高额维护费吓退业主,也不公布加装后1~15年电梯生命周期的相关费用。已构成故意隐瞒重大关键信息。

隐瞒关键信息其目的是是为了凑够表决比例,骗人参与加梯,这是违法,必须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