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万没想到!广西贺州,一男孩在水渠捞了几条溪石斑鱼带回家,姑姑亲手烧了给全家吃,结果姑姑上吐下泻进了医院,男孩却啥事没有,后来才知道,这种鱼的鱼籽有毒,吃了鱼籽的姑姑中招,没吃鱼籽的男孩却安然无恙,这事给所有人都提了个醒!(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这事发生在今年5月中旬。广西贺州的张女士,平时家里周末热闹,晚辈们经常过来聚聚。那天侄子在附近水渠里顺手捞了几条鱼带回来,张女士见了觉得新鲜,把鱼收拾干净,下锅做了一盘菜端上桌,全家围在一起吃。
饭吃得好好的,没过多久,张女士突然开始呕吐腹泻,同桌另一位家人也出现了一样的症状,家人赶紧把她们送去医院。
医生检查后判断是食物中毒,经过治疗,两人很快恢复正常。而捞鱼的侄子和其他几个家人,完全没有任何不适,一点事没有。
同一桌饭,结局差这么多,关键就在一件事:谁吃了鱼籽。
侄子捞的这种鱼叫溪石斑鱼,在广西、广东、福建等南方省份的山间溪流和水渠里比较常见。这种鱼的鱼肉本身没有问题,可以正常食用,但鱼籽含有毒素。
张女士处理鱼的时候没有把鱼籽彻底清除,混进了菜里。吃到鱼籽的人中毒,没吃到的平安无事。
这里有个细节值得注意——张女士是有厨房经验的人,不是完全不懂处理食材。她出问题,不是技术上的失误,是从来不知道这种鱼的鱼籽有毒,根本没有这条信息。知道的话,处理时把鱼籽清干净就行了,事情本可以不发生。
溪石斑鱼在民间也叫石斑、溪斑,是南方常见的野生溪鱼。
根据有关资料,此类鱼的鱼籽含有一定毒性成分,在有经验的老渔民那里,处理时会主动剔除鱼籽,这是口口相传下来的经验。但这类饮食禁忌知识,在年轻一代里传得越来越少。
遇上陌生食材,很多人的处理方式是靠感觉,或者凭"我以前吃过没事"这句话撑着。
问题是,"你以前吃的"未必跟"今天捞的"是同一种鱼。
这件事放大了一个现实:野生水产的风险,远比很多人以为的复杂。河豚是最典型的例子,每年因吃河豚中毒的事件在全国各地都有发生,国家对河豚的加工和销售有明确限制,普通人自行在家处理基本是在冒险,因为河豚的毒素集中在内脏、血液和鱼籽,稍有残留就可能致命。
织纹螺也是,国家早有明文禁止销售,原因是它含有麻痹性贝类毒素,目前没有特效解毒药,中毒后死亡率相当高,但还是年年有人中招。
除了食材本身的毒素,野外捕捞还有另一层容易被忽视的风险。如果鱼虾生活在受到污染的水域里,体内可能积累重金属或其他有害物质,吃一顿不一定有感觉,长期吃却会伤肝伤肾,等发现时往往已经是慢性损伤。
另外,野生鱼虾携带寄生虫的概率远高于养殖的,烹饪时没有彻底加热,寄生虫进入人体,麻烦就来了。
很多人觉得野生的比养殖的更健康、更安全,这个判断在安全性上站不住。正规渠道的养殖水产经过检疫,有人把关安全标准。
野生水产的来源、生长环境、处理方式,在家庭自行捕捞的场景下完全不可控。口感上或许有些差别,但安全这一关,养殖的反而更有保障。
张女士这次出事后说,她之前根本不知道溪石斑鱼的鱼籽有毒。这句话揭示的,其实是信息不对等的问题。
不是人们不在乎自己的身体,是很多时候压根不知道该注意什么。食材的食用禁忌,不会写在鱼身上,也不会有人主动告诉你,只有出事了才知道。
处理陌生食材之前查一下,这个习惯听起来简单,但大多数人不会在下锅之前停下来想这一步。
尤其是从野外直接捞回来的东西,外形普通,看上去跟市场里卖的鱼没什么两样,很难激起警惕心。张女士的经历证明,这种"看起来普通"的食材,有时候是最容易踩雷的。
张女士和另一位家人最终都恢复正常,结局算是不幸中的幸运。但这件事本可以不发生,一个信息缺口,就让两个人多受了一遭罪,还送出去一笔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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