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一五十多岁男子在足疗店按摩时,得知女技师比自己小近 20 岁、刚刚离婚,于是男子便对其展开了激烈的追求,不仅花 140 万送房、28 万送宝马车,甚至还直接任命女技师为公司的总经理,9 年后,男子给结发妻子发了一条信息,我们结束吧,随后直接搬离了共同生活的家。妻子感觉莫名其妙,偷偷盯着丈夫的行踪,发现他频繁出入一个高档小区,车子也停在那里的固定车位上。随后她调出丈夫多年的银行流水,眼前密密麻麻上百笔转账,这才把整件事看了个真真切切。
事情要从 2015 年春天说起。嘉兴男子阿良,当时五十多岁,去足疗店消费时认识了技师鲍女士。鲍女士刚结束婚姻,正处于人生低谷。阿良知道这个情况后,很快对她展开追求。
他的手法不算复杂,但力度很足 —— 送钱、送花,2016 年直接把鲍女士带进了自己公司,给她安了个总经理的头衔。
表面上是委以重任,实际上是把人放在了随时可以见面的位置上。
从 2016 年到 2024 年,将近 9 年里,阿良陆续给鲍女士购置了一套价值 140 万的房产和一辆 28 万的宝马车,另外每月还有固定转账。
这些钱,后来统计下来是上百笔,总额接近 200 万。公司里的员工其实大多心知肚明,但没有一个人去告诉老板娘阿芬。这种集体沉默背后,是职场里最常见的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心态,也是这件事能拖足 9 年的关键原因之一。
阿芬被彻底蒙在鼓里。直到 2021 年底,阿良给她发来那条消息:我们已经没感情了,放过彼此吧,之后直接搬离了家。
两人结婚超过 20 年,这条消息来得毫无预兆。阿芬没有当场崩溃,而是选择跟踪。她发现丈夫频繁出入一个高档小区,车牌和停车位的登记信息,把一切串联起来。
再往下查银行流水,那些一笔一笔密密麻麻的转账记录,很多金额写着 1314、520,这种数字不是工资发放,也不是日常报销,放在什么关系里,其实已经不言而喻。
阿芬随后起诉鲍女士,要求返还 200 万元。鲍女士在庭审中的答辩是:28 万购车款属于借款,其余款项是她在公司担任总经理期间应得的工资和报销,不存在退还的理由。
这个说法听起来有一定依据,但问题在于,法院逐笔核查了完整的转账记录,发现大量金额带有明显的情感含义,根本无法用正常劳动报酬来解释。
最终判决鲍女士退还 168 万元,同时返还所有 520、1314 这类暧昧转账,28 万元部分因存在真实借条、借款关系成立,被单独处理,暂未纳入本次判决范围。
这个案子在法律层面有一个关键点,很多人理解有偏差,值得单独说清楚。不少人以为,夫妻共同财产是 "一人一半",丈夫转出去的,妻子最多只能追回自己那一半。
这个理解是错的。根据我国民法典及最高法相关判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共同共有,不是按份共有。共同共有的含义是,这笔财产整体上属于夫妻双方,任何一方都无法单独处分,也不存在 "我那一半" 的概念,只有在离婚时才开始分割、确认各自份额。
因此,阿良在未经阿芬同意的情况下,把共同财产大额转给鲍女士,这个赠与行为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不是一半无效,而是整个无效。
鲍女士拿到的是无效赠与,构成不当得利,需要全额返还,而不是只退一半。
还有一个现实问题容易被忽视:配偶是有权查询对方银行账户流水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知情权受法律保护,银行流水不是绝对的个人隐私。
阿芬能把这些转账记录调出来作为证据,属于合法取证,不存在 "偷查" 的说法。这一点对普通家庭来说是个有用的常识,察觉财产异常时,不要觉得查对方账单是越界,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
最后看看鲍女士这 9 年的处境。她从技师升为总经理,住进高档小区,开着宝马,每月有稳定收入,但始终没有要求任何名分。
很多人觉得奇怪,但换个角度来看,不要名分,反而是一种维持现状的方式 —— 一旦要名分,就等于逼着阿良做选择,而不要名分,资源就可以持续流入,现状就能继续。
只是她大概没有算到,这些年每一笔收进来的转账,都留在银行系统里,都是可以被调取、被起诉、被法院认定为无效赠与的凭证。
阿良在婚姻存续期间背着妻子转移财产,错在这里,不仅仅是道德层面的问题。
他以为一条短信就能把 20 多年的婚姻划上句号,没想到句号后面还跟着一张 168 万余元加全部暧昧转账的判决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