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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有个朋友多喝一点酒,开始胡说八道。他说,听说婚姻法要修改了,如果女方经济困

今天,有个朋友多喝一点酒,开始胡说八道。他说,听说婚姻法要修改了,如果女方经济困难,离婚后男方必须有义务和责任,资助女方一直到再婚,帮助女方度过经济困难期。
为了验证他说的是不是事实,赶紧到网上查阅了一下,发现有些西方国家是这样做的。离婚后,女方如果一直未再婚且经济困难,男方必须在经济上,保证女方的生活费用。
在我们国家,还没有实行这条法律规定,只是在法院前决离婚时,对离婚家庭的共同存款和双方财产,明显偏向于女性,让女方有生活的安全感,因为毕竟女性是弱者呀。
离婚后,男性必须管女性的生活费用,这只是目前国内女权主义者极力提倡推动的一个说辞而已,并没有真正列入婚姻法的条规。
哎呀,这一颗心才终于放下了。
如果这条法规真正的加入到婚姻法的内容里,离婚率肯定是降下来了,结婚率有多高,就真是不知道啦。
千万别让胡说八道的酒话,变成了婚姻法修改的内容。否则的话,中国老爷们的日子更不好过了。
当然,法律的制定部门,他们也是有儿有女的人,于情于理也不会这么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