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口大牌子上写着“腊排骨火锅78元/锅,送4个素菜”。
游客进去了。
吃完一结账,傻眼了。服务员说78元是半斤,你这锅用了一斤,168元。加别的,总共221。
啥玩意儿?78一锅,变成78半斤?锅字写得那么大,半斤在哪儿呢?
这是笔误吗?
市场监管局查完认定,不是。这是设计好的套路。
门口大招牌写78一锅,把你骗进去。里面菜单上,这个套餐没跟其他同类菜放一块,而是故意塞进了“特色菌汤锅底”那一类里。翻半天找不到,价比不了。配料质量还很差。(来源:极目新闻、新浪财经)
最后定性了:“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
现在的罚款是1万块。
很多人觉得:哎,罚了,行了。
打住,不能光看这个数。现在适用的是《价格法》第42条,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罚款上限是5000元以下。这次罚了1万,已经是冲着上限去了。
但问题是,它其实不只是没标清价格。
它这操作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里的价格欺诈——“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标准一样一样的。一旦坐实了价格欺诈,就没违法所得这一说了,罚款区间是5万到50万元。
所以这1万块的处罚,有意思的地方就在这里。按价格欺诈来罚,最低是5万起。现在按明码标价罚了1万。不是没有依据,是问题的定性——到底算不算欺诈——直接决定了处罚的量级。
1万块对一家店是什么概念?
查了一下,这家玖柒餐厅,2021年4月成立的个体户,资金数额30万。在丽江古城干了五年。
旺季一天翻几台,宰一桌多赚几百,一天宰十几桌就几千块。1万块算什么?就是一两个星期的“额外收入”。
更绝的是,去年7月,丽江古城另一家店,冰淇淋标价9.9,结账变48。一模一样的套路。处罚结果:停业整顿3天,罚款1万。
同一本剧本,同一笔账。一年后又演一遍。
更早的历史你也别扒,扒了更上火。
往前翻,2025年一年,古城区就通报了20起涉旅违法案例,酒店、餐饮、特产店全有。一些酒店和客栈在去哪儿网、携程上雇人刷单、伪造好评,最后也是罚款1万块钱结案。
今年2月5日,古城区刚约谈了77家涉旅商户,开会专门讲“杜绝宰客、明码标价”。(来源:搜狐)约谈完没几个月,腊排骨这事又炸了。
“约谈—出事—罚款—再约谈”,这条流水线比后厨的菜谱还固定。
这个局面的根子在哪儿?
景区餐厅没有回头客,是典型的“一锤子买卖”。你一辈子可能就来丽江一次,商家压根不指望你回头,他只在乎你这顿饭能多掏多少钱。
你在景区吃饭,表面上是消费,实际上是在赌。赌商家今天不想宰你,赌监管盯着这店,赌隔壁桌不会突然提醒你一句别上当。
每次旅行都变成了防坑实战演习。吃顿饭得自己拍小票、录音、留证据,跟出差办案似的。
但你以为只有游客在吃亏?
丽江自己也在失血。每一次宰客,都不是宰那几百块钱的事。是在拆“丽江”这两个字。游客回去一说,网上帖子一发,十个人听了,九个人把丽江从旅行清单里划掉。
这1万块谁最疼?不是那个被罚的店,是整座城市。
偏偏在4月27日,文旅部还专门点名批评了包括丽江古城在内的多家5A级景区,说要集中整治摆渡车定价和服务态度等,整改不力就降级或直接摘牌。第二天丽江就开会,强调要持续擦亮丽江文旅金字招牌。
金字招牌还没擦亮,腊排骨这盆冷水就先泼下来了。
最后说一句你听过的老话:罚酒三杯,下次还敢。
不是执法不严,是违规的成本和收益的账,算得太清楚了。宰几天就把罚款挣回来了,这生意谁不做?
你怎么看?你觉得罚多少,商家才能真正长记性?
(来源:合新闻、极目新闻、搜狐、新浪财经、企查查、澎湃新闻、云南法治网、云南法治报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