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益资讯网

白嫖客!广东汕头四名游客到店食用潮汕卤水火锅,用餐四十分钟吃掉七成总价四百多元的

白嫖客!广东汕头四名游客到店食用潮汕卤水火锅,用餐四十分钟吃掉七成总价四百多元的菜品后,以口味清淡、牛肉有腥味为由,只打算支付虾和鹅肝的费用。店家实在没辙,不想让这件事影响潮汕美食的名声,索性全额免单。

游客临走还撂下一句,说要写五千字差评。店家说众口难调可以理解,但心里这口气平不了,潮汕火锅本就讲究锅底清淡、保留食材本味,开店五年从没碰到过这种顾客。

事情发生在6月1日,地点在广东汕头。四名外地游客走进这家卤水火锅店,点了虾、鹅肝、牛肉等菜品,一桌吃得热热闹闹。

等到桌上菜只剩三成,几个人才叫来店员,说锅底口味太淡,牛肉有腥气,和预期差太多,所以只打算付虾和鹅肝这两样的钱,其余的不认账。

店员当场懵了:都把菜吃掉七成了,这时候才说不好吃?游客给出的说法是,我们一直在努力适应这个味道,但最终没适应过来。

这个理由听起来有点说不通。四十分钟、七成消耗量,如果真是第一口就觉得有问题,正常反应是马上叫人来沟通,而不是把菜扫得差不多了才开口。

两件事放在一起,很难让人信服。

从法律层面说,这件事的性质并不模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相关规定,消费者进餐厅点菜,双方已经形成服务合同关系,菜品上桌、开始用餐,合同就已进入履行阶段。"不合口味"在法律上不构成拒付餐费的正当理由,更何况已经消耗了七成菜品。

吃了就得付钱,这不是道德问题,是写进法律里的义务。

那句"要写五千字差评",也有个边界值得说清楚。消费者对用餐体验作出评价,是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的合法权利,这没有争议。

但评价权利有前提:内容必须真实,且不能带有威胁性质。2021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明确指出,不得利用恶意评价等手段对经营者进行要挟。

把差评当成谈判筹码,不叫行使权利,叫滥用权利,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触碰敲诈勒索的边界。

店家最终全额免单,400多块一分没收。这个决定背后的考量很现实:汕头是潮汕饮食文化的重要根据地,潮汕牛肉火锅和卤水系列在全国都有很高的认知度,店家不想让这件事演变成网络上对整个潮汕美食的负面印象。

出发点可以理解,但全额免单的结果,客观上也发出了一个不太好的信号:闹一闹,钱可以不用付。

潮汕火锅为什么锅底要做得清淡,背后是有来历的。潮汕地区紧邻南海,海鲜食材新鲜度高,本地饮食文化讲究吃原味,不用重口味汤底去压食材本身的香气。

清汤或卤水打底,搭配沙茶酱、普宁豆酱等蘸料,才是完整的当地吃法。觉得锅底淡,完全可以在蘸料上自行调整,潮汕火锅店通常都会备多种蘸料,就是给食客搭配口味用的。

这几位游客嫌淡,却没有使用蘸料,而是吃完大半之后才说不合适,中间少了一个最基本的步骤。

这件事在网上引发大量讨论。有人说不好吃可以,但不能白吃;有人说这和电影院看完一半要求退票没区别;也有人提出,商家选择全额免单的处理方式值得商榷,这样的结果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反而可能给类似行为提供参考。

消费纠纷里,口味分歧是客观存在的,没有哪家店能保证所有人都满意。但"不满意"和"不付钱"之间,有一道清晰的界线。

一顿饭从点菜到上桌再到用餐,是双方都参与、都有责任的过程。

菜品已经消耗,服务已经提供,这个过程不能因为事后觉得不满意就单方面推翻,这是基本的交易规则,也是法律的底线。

店家这一次吃了400多块的亏,但更值得关注的,是这种消费方式背后的惯性:找理由、拖到最后、拿评价当筹码。

这放在任何行业里,都是一件说不过去的事。

官方信源:九派新闻 2026-06-01 21:12:07 采访汕头涉事卤水火锅店老板,完整披露四名游客用餐、消耗七成菜品、以口味为由拒付全款、拿五千字差评要挟、店家为维护潮汕美食口碑全额免单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