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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应追求普世的价值吗? 文学追求“普世价值”,声称“超阶级超政治超党派超国界”

文学应追求普世的价值吗?
文学追求“普世价值”,声称“超阶级超政治超党派超国界”(四超)的人性创作,“为人类创作”,“关注人类命运”的创作,只揭露不唱赞歌以及自我自由任情创作等等,也是当今中国一些作家学者的观点,有作家还认为自己的创作和作品就是遵循这样的创作理念。
很显然,它与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吸收外来优秀文化,传承中华优秀文化,讲好中国故事,讴歌祖国讴歌时代讴歌人民,书写“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有益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具有时代创新的先进文学创作方向原则并不完全一致。
这反映出我国文学创作的多元化多样性。在法律规范下,没明确否认或禁止文学追求普世价值以及“四超”人性创作等理念,但也从没肯定它是主体主流,而且一直强调守正创新。
尽管在当今世界,文学的“写读评用”不可能超脱社会,社会中的人性都有社会性,世界上有阶级有国家有党派有国界有不同的意识形态,不可能有放之四海而皆准又对人类普遍适用的准则,但为什么又包容“普世”?是认为多元多极世界中,也存在“相对普世”的“共同点”。
而这共同点,存在于多元多极之中,因而主张包容互取,而不是一元独尊一极独霸。这是一。
二.需警惕的是,我们不能失去文化自信,不能为西方的“普世”思想殖民。因而,坚持我们的主体主流不能动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