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女子晚上下班后独自回家,一陌生男子一路尾随,鬼鬼祟祟跟到电梯口,张口就问她索要微信,说看她长得漂亮,像认识认识。女子果断拒绝后,对方竟毫不收敛,又说愿意掏400元,一起玩玩。面对低俗的邀约,女子毫不畏惧,厉声呵斥,让对方滚。怕事情闹大,男子只能慌忙离开。事后,女子越想越后怕,立刻将此事告诉房东,房东已向警务站报备。
为了上班方便,女子在小区租了间公寓,一个人住。
6月10日晚上,天已经黑了,她下班往家走,没想到,身后悄悄跟上了一名陌生男子。
女子头也不敢回,加快脚步往小区走,对方全程鬼鬼祟祟,一直尾随她到了公寓电梯口。
女子怕极了,时刻保持警惕,随后,这名陌生男子主动找女子搭讪,张口索要她的微信,说看她长得漂亮,想认识一下。
这种毫无边界感的搭讪,让女子特别反感,她果断拒绝了男子的要求。
一般人被拒绝,肯定灰溜溜的走了,谁知,被拒绝后的男子不仅不知收敛,反而越发嚣张低俗。
他开始用金钱试探、骚扰女子,大言不惭的表示说,愿意出400元,想和女子“一起玩”。
面对男子赤裸裸的低俗骚扰,女子没有丝毫胆怯退让。
哪怕孤身一人,她也态度强硬,干脆利落的霸气回怼,让他“滚”!
好在,电梯口来了其他人,男子怕把事情闹大不好收场,不敢继续纠缠,只能悻悻离开。
事后,女子回想起这件事依旧心有余悸,为了避免后续再被骚扰,她第一时间将这件事告知了房东。
目前,房东已经向警务站报备,等待进一步处理。
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法治社会还敢这么嚣张,这种人真是不多见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采取滋扰、纠缠、跟踪等方法,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公安机关还可以责令行为人限期禁止接触受害人 。
男子一路尾随到电梯口,属于典型的跟踪滋扰,已经严重破坏女生私人生活安宁,让当事人产生强烈的恐惧感。
被拒绝后,还开出400元进行低俗邀约,属于言语性骚扰,进一步加重了违法情节。
女生勇敢呵斥、及时报备警务站的做法非常正确。一旦警方查实,该男子就会被治安处罚,留下违法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