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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了大谱!”河南濮阳,一未满18周岁女子报了警,称自己被未婚夫性侵了。然而警方

“离了大谱!”河南濮阳,一未满18周岁女子报了警,称自己被未婚夫性侵了。然而警方介入后发现,二人已经订了婚,且同居并自愿发生的关系,不存在暴力、胁迫等行为。而女子之所以报警,是因为其提出了退婚,但未婚夫要求她退还全部的27.5万元彩礼,所以未予以立案。在多次协商无果后,未婚夫将女子告上了法院,要求其退还全部的彩礼。法院这样判!

据悉,鲁女士与孟先生相识是因为她堂姐的介绍。鲁女士的父母思想比较陈旧,认为鲁女士年龄也不小了,能找个好人家嫁了就行。

孟先生家是开厂的,经济条件很不错,所以鲁女士的家人当即就同意了,让鲁女士嫁给孟先生。

孟先生对此并没有意见,他见过鲁女士的容貌,是清纯可人的那种类型,是他喜欢的类型。

2025年3月,孟先生与鲁女士办了订婚仪式,并支付了18.8万元的彩礼,以及亲属见面礼金27166.66元,酒席以及更换的服装等,都是由孟先生家支付,一共30000元。

鲁女士家在收到彩礼后,立即退还了1万元的礼金。

订婚仪式结束后,孟先生的家人就将鲁女士安排在工厂上班,鲁女士开始与孟先生同居生活。

然而二人相处没几个月,鲁女士对孟先生产生了不满情绪,二人毕竟没有怎么了解过,算是父母包办婚姻,所以鲁女士回了娘家,然后提出了分手。

孟先生可能也觉得二人感情很难再愈合,况且二人只是订婚,所以同意了分手,但要求鲁女士退还全部的彩礼27.5万余元。

鲁女士认为自己毕竟与孟先生生活了一段时间,而且根本就没有收到27.5万余元,所以拒绝了孟先生的提议。

孟先生气坏了,指责鲁女士是来骗彩礼的。而鲁女士被孟先生这一激怒,竟然报警称遭到了孟先生的性侵。

警方介入了解后,确认鲁女士与孟先生是自愿同居生活,不符合强 奸罪的构成条件。

虽然当时鲁女士尚未成年,但按照《刑法》第236条第2款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鲁女士在订婚时已经快满18周岁了,所以要认定孟先生构成强 奸罪,就必须掌握其实施暴力、胁迫等手段,否则无法认定构成犯罪。

因此,警方并未立案,并建议鲁女士和孟先生通过法律诉讼途径解决此事。

之后,孟先生将鲁女士告上了法院,要求其返还全部的27.5万余元彩礼。

《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鲁女士与孟先生并非合法夫妻,二人只能算是情侣关系,不过二人毕竟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且此案并不是只有鲁女士一人存在过错,孟先生也存在过错。

那孟先生错在哪?分手是鲁女士所提的。

其实,这里错在孟先生不该与未成年人订婚。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7条第9项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迫使未成年人结婚或者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通过上述规定,可以看出鲁女士的父母包办婚姻的行为是违法的,所以他们收取孟先生家的彩礼就没有了法律依据。

其次,孟先生明知道鲁女士未满18周岁,却仍与鲁女士订婚,其自身也存在一定的过错。

因此,孟先生与鲁女士的婚约其实是无效的,鲁女士家应当返还彩礼。

但毕竟孟先生与鲁女士已经生活了一段时间,所以要求鲁女士退还全部彩礼,也不符合公平原则,可能会被视为“白嫖”。

再次,法院调查发现孟先生家支付给鲁女士的彩礼并不是27.5万元,其中有部分是单纯的赠与行为。

经过法院的计算,孟先生家支付的彩礼实际数额为19.8万余元。

最终,法院酌情判决鲁女士应当返还孟先生13.8万余元的彩礼。

最后,农村父母包办婚姻的事现在的确很少见,而且让未成年子女订婚的更是少见,但也不是完全没有。所以这里要提醒下,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婚姻是自由的,不能觉得年龄到了就要结婚,结婚必须得自愿,而未成年人是受保护的特殊群体,绝对不能给他们办订婚或结婚宴。

评论列表

闲人
闲人 1
2026-06-15 21:35
应反诉她诬告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