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男子酒后在KTV消费时,见一女服务员长的漂亮,给了对方5000元将对方约到酒店开房,在酒店与对方发生关系后,在对方穿衣服准备离开时,又拍摄了对方的照片,抢走了对方的手机,让对方再次与自己发生了一次关系。随后,男子依旧没有满足,还想让KTV女服务员陪自己,而KTV女服务员因急着回家,手机也不要了,直接逃离酒店。男子随后一气之下使用KTV女服务员的手机把KTV女服务员尚未接受的5000元退还给自己。事后,KTV女服务员报警,男子悲剧了!
25年12月3号的凌晨,41岁的栗某喝了不少酒,跟着朋友去县城里的KTV消遣。玩的过程中,他看上了店里的女服务员曹某,觉着对方长得顺眼,就动了歪念头。
他当场跟曹某谈好了价钱,说给对方5000块钱,约着一起去酒店发生关系。谈妥之后,栗某直接用微信把5000块钱转给了曹某,俩人没多待就离开KTV,去了附近的酒店。
到酒店之后,俩人第一次发生了关系。完事之后曹某收拾好衣服,就打算起身回家,可栗某这时候却不乐意放人。他心里打着小算盘,觉着自己花了五千块,就这么一次太亏了,越想越觉得不划算。
趁着曹某没留神,他掏出手机拍下了曹某穿衣的私密照片,紧跟着又一把抢过了曹某的手机攥在手里。曹某当时就慌了,自己的隐私照在人家手里,手机也被抢走了,既怕照片散出去丢人名声,又没了法子联系外人求助,被逼得没办法,只能顺着栗某的意思,又跟他发生了第二次关系。
本以为这次之后就能走了,可栗某还是没知足,硬要曹某留下来陪自己到天亮。曹某心里又怕又急,知道再耗下去只会被他拿捏得更死,索性连自己的手机都顾不上要了,瞅着空档就跑出了酒店,一路回了家。
栗某看着人跑了也没追,他拿着曹某落下的手机翻了翻,发现自己刚转过去的那五千块钱,曹某还没点收款,钱还在待接收的状态。
他觉着这钱还没进对方口袋,自己拿回来也不算啥大事,于是就拿着曹某的手机操作,点了拒绝收款,把五千块钱原路退回到了自己的账户里,自以为一分钱没花还占了大便宜。
曹某回到家之后,越琢磨越觉得憋屈,自己平白受了胁迫,到头来连说好的钱也没拿到,思来想去最终报了警。
警方一开始接到报案,先是以涉嫌强奸罪把栗某刑事拘留,可后续调查取证之后发现,栗某拍照、抢手机的行为,没达到强奸罪要求的强制程度,真正踩了刑法红线的,是他偷偷转回五千块钱的举动。
按照法律规定,这笔钱转出去之后,就已经归曹某实际占有了,栗某瞒着对方私自把钱转回来,属于偷偷拿走别人的财物,五千块的数额也够上了盗窃罪的立案标准。
最后法院审理下来,考虑到栗某认罪态度还行,也赔偿了曹某一万块钱拿到了谅解,最终以盗窃罪判了他十个月有期徒刑,缓刑一年,还要缴纳两千元罚金,涉案的五千块嫖资也被依法没收,上缴到国库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