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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已婚男子迷上一个单身美女,对人家展开疯狂的追求,殷勤得不行,多次给人家

乌鲁木齐,已婚男子迷上一个单身美女,对人家展开疯狂的追求,殷勤得不行,多次给人家转账、送礼物,前前后后花了50多万元!这男的上了头,果断抛弃糟糠妻,不到3个月火速跟原配离了婚,结果又过了3个月,男子傻眼了:这美女也跟他分了手。没想到男子翻脸不认人,转头把美女告了,让她还钱50万!最终判了:驳回男子的诉求。


6月16日,闽南网报道了这则新闻。

2024年10月初,男子遇到的这美女,对人家眼馋心热,厉害的是,用了不到一个月,就追到了手。

追到手后,男子一腔热血,对美女非常殷勤,各种砸钱,发挥钞能力。

婚内前后给她转账27.6万元,但是这美女心里还挺有数,这些钱一直觉得过意不去,各种劝男人不要花钱。

男子不听劝,反而越转越来劲,美女没办法,陆陆续续🈶转回男子26.2万元。

这么一弄,这男的可是真上头了,觉得这美女人美心好,非要娶她!

男子速战速决,在2024年底,跟原配离了婚。

为了能把美女娶到手,他继续发动钞能力,离婚后不到3个月时间,给人家转了12.4万元。

美女还是一如既往,转回男子5万元。

除了转账,这男的是懂买买买的,戒指、项链、手机等,各种礼物送送送,交往期间礼物花了小10万元。

但是没想到,两人的恋情没迎来结果,却是走向结束,2025年3月底,两人彻底闹掰了,分了手。

这时候男子不愿意了,人财两空,他觉得太不甘心。

一纸诉状,就把美女告了,说前后给她花费了50多万,这些钱都是奔着结婚去的,现在两人吹了,那钱得退回来!

但是让男子万万没想到的是,最后判了:驳回男子的诉求!

怎么回事呢?

首先说婚内的时候,这男的是背着妻子,转给美女27.6万元,美女转回来26.2万元。


《民法典》有相关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为重婚、与他人同居以及其他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等目的,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的行为无效,夫妻另一方诉请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也就是说,他转的这27.6万元是夫妻共同财产,损害的是妻子的权益,妻子可以对这笔钱追责!

但是男子就不行了,既要送人情,还想再要钱,想两头好?想的挺美,但不被允许。

再说他跟妻子离婚后转的钱,他给美女转了12.4万,美女给退回了5万元。

还有前前后后给美女买礼物,花费的那些钱,为什么这些也驳回了呢?

因为在审理中,发现这个美女多次劝说他不要花钱、不要转账,还有拒收和退回的行为。

而这个男的呢?在聊天和书面中,都没表明过这是结婚为目的的钱!

所以,最终把这些钱认定成了恋爱期间的赠与。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也就是说,男的把钱和礼物给了美女的时候,赠与行为就完成了,钱财的主人也变成了美女,男子没有权利再要回去了。

这男的可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抛弃了原配,想找个美女,结果美女没捞着,反倒自己搭进去50万!

一时的见色起意,代价是50万,多年的积蓄付之东流,男子这教训挺贵!但也只能说他一句活该!放着正经日子不过,非在外面找,结果落个人财两空,这男的可会后悔?

信源:闽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