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一男子潜入民宅盗窃,谁知,翻箱倒柜时意外发现户主藏有大量毒品,一番犹豫后主动拨打110说明情况,这件事在网上引发不少讨论。很多网友各有看法,其实这件事要从情理和法律两方面客观看待,不能单一评判。
民警到场后给出客观说法,入室盗窃本身属于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相应责任,但主动举报涉毒线索,确实是值得肯定的行为。网友大致分成两种观点,一部分人认为男子主动揭发毒品犯罪属于立功,能够将功补过,应当给予举报奖励;另一部分人认为盗窃和举报是两件独立的事,功过不能互相抵消,要分开处理。
2017年四川有一起情节相近的案件,嫌疑人入室盗窃时发现制毒相关物品,随即报警。警方顺着线索追查,端掉两处制毒窝点,抓获二十三名涉案人员,查获多公斤毒品。该嫌疑人因提供关键线索认定为立功,法院对其盗窃行为作出从轻处罚,这个案例有很好的参考意义。
贵州本地设有规范的涉毒线索举报奖励机制,协助查获五百克以上毒品最低奖励一万元,重大涉毒案件最高奖励三十万元。男子选择报警,一方面清楚藏毒人员存在安全隐患,另一方面也知晓检举涉毒线索可以构成立功,减轻自身盗窃带来的处罚。
从法律逻辑来讲,两件行为评判标准并不冲突。盗窃行为侵犯他人财产,依法需要追责;毒品犯罪破坏力强,极易诱发各类恶性案件,危害众多家庭,主动检举属于法定立功情节,量刑时会予以考量。这件事不能简单归为黑吃黑,嫌疑人虽有错,但主动阻止更严重的犯罪,存有基本是非观。
藏匿毒品的户主最终落网,也说明任何违法行为都难以长久隐瞒。司法审理坚持宽严相济,不会无视过错,也不会抹杀立功表现。倘若男子盗窃涉案金额不大,叠加立功情节,判决时大概率会从轻处理。
不知道大家如何看待功过并存的这种情况,觉得这名男子最后会得到怎样的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