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对情侣出门旅游,2天内过了多次性生活,为紧急避孕,便买了避孕药吃。岂料几个月后,女子却发现自己怀孕,两人认为避孕药无效,一怒之下,将医药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赔偿5万元!
事情要从2008年的五一假期说起,当时田某和女友姚某计划去大连旅游,出门游玩心情放松,俩人在两天的时间里,有过好几次没有做防护措施的亲密行为。
当时玩得投入,俩人没多想这件事,眼看着假期结束要返程了,才后知后觉慌了神。他们当时还没结婚,也完全没有要孩子的打算,真要是意外怀孕,不光没法跟两边家里交代,也会彻底打乱俩人的生活节奏。
思来想去,男方决定买紧急避孕药来补救。他在大连当地的药店,买了一盒紧急避孕药。他特意算了时间,回到住处之后,女方按照包装盒上的说明,服下了两粒药。俩人当时都松了口气,觉得有药物兜底,肯定不会出问题,之后就安心回了郑州。
回来之后的头一个月,俩人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直到一个多月后,女方开始频繁反胃、浑身犯困,本该按时来的月经也迟迟没来,心里才开始发慌。
俩人赶紧去河南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做检查,B超结果出来,确诊已经怀孕。这个结果让俩人彻底懵了,明明按时吃了紧急避孕药,怎么还会怀上。
但现实摆在眼前,以当时俩人的情况,根本没办法留下这个孩子。商量之后,女方做了人工流产手术,前后医药费花了一千一百多块钱,术后在家休养了很长时间,身体才慢慢恢复过来。
经历了这件事,男方心里越想越憋屈,他认定是避孕药质量有问题,不然不可能吃了药还怀孕。他先是联系了卖药的药店讨要说法,又按照包装盒上的联系方式,找到了生产厂家。
可对方给出的答复,都没能让他满意,药店和厂家都表示,这批药品来源正规,质检合格,不存在质量问题。
工作人员还特意解释,紧急避孕药本来就只针对服药前的单次无保护性生活有效,短时间内多次发生亲密行为,避孕成功率会明显下降,这类药物本身就做不到百分之百避孕。
男方完全不接受这个说法,他翻遍了药品包装盒和说明书,觉得上面没有明确写清楚“多次同房会影响药效”这一点,属于厂家没有尽到提示义务,误导了消费者,才让女友白白遭了罪。
争执了半天没有结果,男方一气之下,把卖药的药店、和药厂一起告上了法院。
他在诉讼请求里列了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还有精神损害抚慰金,各项加起来一共五万两千多块钱。
案子开庭的时候,双方各执一词,原告这边情绪很激动,坚持说自己完全是按照说明书的要求服药,避孕失败就是药品无效、提示不到位导致的,商家和厂家必须负责。
被告方则拿出了完整的证据链,药店出示了正规的经营资质、完整的进货台账,证明药品来源合法,储存销售都符合规范。
厂家拿出了同批次药品的质量检测报告,证明涉案药品完全符合国家标准,不存在任何质量缺陷。
厂家还当庭指出,药品说明书里已经明确标注了药物的适用范围,就是用于单次无保护性生活的事后补救,消费者自己没有仔细阅读说明书,错误使用药物,不能把责任全部推给生产方。
最终郑州市管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原告的诉讼请求证据不足,驳回了他们的全部赔偿诉求,所有损失由原告自行承担。
这个判决结果出来之后,有人觉得情侣俩太冤,吃了药还怀孕,到头来全要自己担着;也有人觉得法院判得合理,自己用错了药,不能怪厂家。
很多人把紧急避孕药当成万能的后悔药,觉得不管之前有过多少次无保护行为,只要在七十二小时内吃上一片,就能全部兜底。甚至还有人把它当常规避孕药用,频繁服用,这都是完全错误的用法。
紧急避孕药的作用原理,是通过大剂量的孕激素,快速打乱体内的激素水平,抑制排卵,或者改变子宫内膜状态,让受精卵没办法着床。
如果短时间内有好几次无保护同房,只吃一次药的话,较早的行为可能已经错过了最佳干预时间,较晚的行为又不在药效覆盖范围内,避孕失败的概率自然会大幅升高。
更何况,哪怕是严格按照要求服用,紧急避孕药也做不到百分之百避孕,本身就存在一定的失败概率。
对此,你怎么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