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过庭《书谱》里讲的“法”,和楷书的法度是一回事吗?
孙过庭《书谱》里讨论的“法”,范围比楷书的法度要宽得多,也更加辩证。楷书的法度主要集中在具体的用笔和结字规范上。
孙过庭关心的却是书法艺术中各种书体之间共同的内在法则。他提出“草不兼真,殆于专谨;真不通草,殊非翰札”,意思是草书要是不加一些楷书的意味,就会显得单调拘谨。
反过来,楷书要是完全不掺草书的意味,也会失去流动的风范。这说明他理解的法,不是各书体自成一派的孤立规矩。
他讨论的是一种贯穿不同书体的共通法则。楷书的法度只是这个大法则在楷书这个书体上的具体呈现。《书谱》里的“法”更有理论上的概括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