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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未满14周岁的女孩,在医院做了检查、提取了物证,聊天记录、嫌疑人恐吓的证据都

一个未满14周岁的女孩,在医院做了检查、提取了物证,聊天记录、嫌疑人恐吓的证据都在,4月30日报案,等到6月12日,等来了一份《不予立案通知书》。

家属说,在等的那一个多月里,办案民警反复跟他们沟通,说可以走民事调解,让嫌疑人赔一笔钱,这事就算了。家属拒绝用钱私了,而嫌疑人呢?报案之后没有被控制,还能找到女孩当面威胁:不撤案就伤害你全家。

一个女孩,遭受侵害后鼓起勇气说出真相,在医院做检查、配合取证,她等来的不是保护,是“拿钱私了”的建议和施害者的当面威胁。然后,案子没有立案,嫌疑人没有被采取措施,女孩经历的是二次伤害,一次来自侵害她的人,一次来自她以为能保护她的人。

证据足到什么程度?医院物证、女孩陈述、聊天记录、恐吓行为,全都有。可就是没达到立案标准。那标准到底是什么?什么叫“符合立案条件”?

好在舆论发酵之后,当地成立了联合调查组,启动复核。这次复核的不仅是证据,还有从报案到出决定的全部流程。希望复核能给出一个交代,不是对舆论的交代,是对那个女孩的交代。

有些案子,不该靠闹大才被看见。法律不是摆设,正义不该来得这么吃力。期待结果,期待背后的那把伞究竟长什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