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运城警方通报“13岁女孩称遭男子强奸,警方不予立案”:已组成联合调查组
2026年6月23日,山西省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针对网传“13岁女孩遭性侵报案未获立案”事件发布官方通报,明确已联合相关部门组建联合调查组,启动案件全面复核工作,将对卷宗材料、取证过程及全流程办案合规性逐一核查。
据家属公开表述,涉事女孩年仅13岁,2026年4月自称遭到男子韩某某性侵,家属当月便向属地派出所报案。报案后经办民警曾建议通过经济赔偿调解结案,被家属明确拒绝;家属同时称,涉事男子在报案后当面威胁受害女孩,相关情况反馈后未得到及时处置。6月12日,当地警方作出不予立案决定,事件经网络传播后引发广泛舆论关注。
我国法律明确奸淫不满十四周岁幼女以强奸罪从重处罚,且该罪名属公诉案件,不得以民事调解替代刑事追责。此次联合复核是回应公众关切、保障执法公正的必要举措,目前调查正依法推进,最终结果以官方通报为准,同时需严格保护未成年人隐私,避免对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