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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无奈了!"广东江门,90后女子户口从未迁出,弟弟早年溺亡、父亲中风去世,家庭

"太无奈了!"广东江门,90后女子户口从未迁出,弟弟早年溺亡、父亲中风去世,家庭困难。2018年起村里分红,她和孩子却被拒,理由竟是"其他村民不同意"。2025年征地款每人分2.6万,她拿不到,第二次1.5万,经"全力争取"才拿到,丈夫孩子依然没有。更扎心的是,得知有分红后,不少男丁把户口迁回村,全都顺利拿了钱。当地法院一审确认罗女士具有成员资格并享同等权益,却驳回了她参与分配此前分红的请求。双方都不服,双双上诉。

这位罗女士是江门鹤山黎村人,出生起户籍就一直留在本村,结婚后也没像其他出嫁的女孩那样把户口迁出去。家里弟弟早年溺水去世,父亲后来又中风离世,家中劳动力本就紧张,罗女士一直盼着村集体分红能贴补一些家用。

可现实给她的回应却是连续多年的零分红,村里的解释含糊其辞,说是"其他村民不同意",至于具体哪些村民、依据什么条款,罗女士始终没得到一个明确答复。

2025年情况突然变得复杂起来。村里因为交通基建项目征收了部分集体土地,第一笔补偿款下发的时候,全村在册村民每人能拿到26080元,罗女士一家四口,一分都没见到。

罗女士心里清楚,这不是小数目,跑了村委好几趟,户口本拿出来反复证明自己从未迁出,村干部却仍是按老规矩办事。

第二次分红发放前,罗女士又一次找上门去,软磨硬泡之下,终于拿到了15000元,但这笔钱只算她一个人的份额,丈夫和孩子依旧被排除在外。村里后来还提出要把这15000元收回去,说她家不符合分红的特殊标准,这事让罗女士彻底没了耐心。

私下沟通走不通,罗女士先去找了妇联,又找了镇里的农业农村部门,结果两边都表示村集体内部的分配事务属于村民自治,行政部门帮不上太多忙。

无奈之下,罗女士把村经济合作社和上级联合社一起告上了法庭,要求确认自己的集体成员身份,并补发被克扣的历年分红和两笔征地补偿,加起来将近3万元。

这场诉讼背后,其实有法律层面的大背景在支撑罗女士的主张。

2022年10月底,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了妇女权益保障法,2023年1月1日正式生效,修订后的法律里专门加了一条,明确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土地征收补偿等方面享有和男性同等的权利,村规民约不得以妇女已婚、户无男性等理由侵害她们的权益。

这意味着罗女士所在村子那条"外嫁女不参与分红"的老规矩,放在新法框架下根本站不住脚。

另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也在2025年5月1日正式施行,里面专门规定女性成员结婚后,只要没在新地方拿到集体成员身份,原村集体就不能取消她的资格,这条款正是为了堵住像罗女士这样"两头空"的漏洞。

一审法院最终认定,户籍是判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最核心的依据,罗女士从出生到现在户口都没动过,村集体也拿不出证据证明她在别处享受过同等福利,所以法院判定罗女士拥有完整的村集体成员资格,理应和村里的男性村民、未出嫁的女性享受同等待遇。

但判决里有个让双方都不满意的地方,法院把罗女士成员资格生效的时间点定在了她起诉的那一天,也就是2025年6月,这就意味着起诉之前那些年被克扣的分红,法院全都没有支持。

罗女士不认可这个时间点的划定,认为自己户籍从未变动过,身份理应一直都有效,不该靠打官司才被承认。

村经济合作社那边同样不服,坚持不认可罗女士的成员身份,也不愿意继续给她发放分红。双方都不满意这份判决,先后提起了上诉,案子进入二审。

2026年6月22日,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上诉案,双方在庭上依旧各执一词,没能达成和解,法院当天没有宣判,案子的最终结果还要等法院择期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