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起诉索赔案扎堆了。
“遇见小面”起诉河南南阳“渝见小面”。
“桔子酒店”起诉河南平顶山“橘子宾馆”。
“锦江之星”起诉长沙“紫薇锦江酒店”。
“如家酒店”起诉湖北黄石“美如家快捷酒店”。
遇见小面迫于舆论压力,已经撤诉,还跟外包律所解除合作,并且诚恳地告诉外界会反思维权方式。
橘子宾馆告诉记者,桔子酒店索赔10万,跟他们有过沟通,但是沟通并不顺利,已请律师应诉, 25号开庭。
紫薇锦江酒店老板告诉记者,很不理解,为什么锦江两个字不能用,我姓谭,难道别人不能姓谭吗?这是什么道理? 表示跟原告有过沟通,愿意撤字,希望对方撤诉,但对方说撤字肯定,但是赔偿还是需要。索赔12万。
黄石美如家快捷酒店被如家起诉侵权索赔10万。
同类侵权商标起诉案之所以会扎堆出现,核心依据是《商标法》第57条第2项中有这么一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不得不承认,现在这些大品牌企业,其以商标侵权维权之名起诉这些小商家,人家确实有法可依。
根源在《商标法》对商标持有者的保护太过宽泛,以致大品牌企业利用“近似”“容易导致混淆”的模糊用词以侵权之名去起诉小商户,行逐利之目的。
好在商标法修订草案二审已提请审议,重拳整治商标注册使用乱象,以维权之名行碰瓷逐利将无路可走。
(信息来源:风芒新闻,小莉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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