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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李大爷没儿没女,晚年全靠侄女小丽照料。俩人签了协议,李大爷离世后,名下的房

陕西,李大爷没儿没女,晚年全靠侄女小丽照料。俩人签了协议,李大爷离世后,名下的房子财产都归小丽。结果,李大爷刚走不久,其他亲戚跳出来了,说要按法定继承分房子,亲戚们也都应该有份!人活着的时候没人管,人没了倒都来了。小丽能得到李大爷的遗产吗?

李大爷在陕西农村住了一辈子,年前因为时家里穷,错过了娶媳妇的年纪,后来就一直单着,没老婆没孩子,一个人度过了很多年。

上了年纪之后,李大爷行动越来越不方便,身边没人照顾,也没有亲戚主动上门。

但李大爷有个侄女叫小丽,小丽看他一个人孤零零的,就经常过去帮他洗衣做饭、收拾屋子。

时间长了,她干脆把照顾大伯当成了自己生活的一部分了。李大爷的晚年,就靠这个侄女撑了起来,简直就像是亲女儿一样。

2017年,李大爷觉得自己年纪越来越大了,身后事得提前安排清楚。他跟小丽商量之后,决定写一份正式的协议。

村干部给他们当见证人,双方签了一份《遗赠扶养协议》,上面写得明明白白:小丽负责李大爷为李大爷养老,李大爷离世之后,名下的房产归小丽所有。村里人都知道这事,大家都觉得是应该的。

签完协议之后的几天,小丽说到做到。李大爷生病了,小丽送他去医院,平时吃饭穿衣,都是小丽伺候,就这样伺候了很多年。

后来,李大爷因病离世了。小丽非常伤心,帮大爷帮忙办丧事,也是她一手操持的,里里外外都是她在跑,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小丽是李大爷的女儿。

后事办完了,小丽拿着那份协议去办房产过户,本以为一切都顺理成章。结果就在这个节骨眼,其他亲戚不干了。

他们集体跳出来反对,说李大爷没有子女,也没有遗嘱,这房子应该按法定继承来分,不能全给侄女一个人。

小丽拿出那份盖章的协议,说李大爷亲口承认了,房子归自己所有,还签了字,为什么不认呢?

亲戚们不认,说这个协议有法律效应吗?总之,他们坚持要一部分房产

小丽没办法,只能打官司了。

经过一系列的认定,李大爷和小丽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村委会盖章,是合法的。

小丽作为遗产继承人,确实履行了协议里约定的全部义务,比如照顾李大爷的晚年生活,直到他离世,后事也办得很恰当。

最终规定,李大爷名下的房屋全部权益归小丽所有。这个判决真是大快人心,亲戚们就算是不服,也只能忍着,谁让他们之前没有尽到任何责任呢!

本案中涉及到一个法律常识,什么是遗赠扶养协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在本案中,小丽承担李大爷的赡养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简单说就是:小丽给李大爷养老送终,人走了以后,东西归小丽。

另外,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先于法定继承。也就是说,李大爷活着的时候跟小丽签了协议,这房子的归属早就定好了。其他亲属想按法定继承来争,门都没有。

对这个案子,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