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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仄韵七言古诗的声调规则方面,王士禛与赵执信均注意到平仄抑扬在诗句内部的位置关系

在仄韵七言古诗的声调规则方面,王士禛与赵执信均注意到平仄抑扬在诗句内部的位置关系。王士禛认为,仄韵到底的七言古诗,其声调变化往往以第二字、第五字为关键。换言之,仄韵七古在声调安排上,并不完全等同于近体诗的平仄格式,而是在第二字、第五字等位置上体现出较为明显的拗变特征。其中,第二字多表现为拗粘,第五字多表现为拗对,这构成了王士禛论述仄韵古诗声调的重要内容。
赵执信对仄韵古诗声调的讨论则更为细密。他在相关谱式中提出,仄韵古诗应特别注意粘联关系以及上句末字的安排。其基本看法是,第二字多为拗粘,第七字多为拗对。就拗粘规则而言,赵执信的观点与王士禛大体一致;但在拗对位置的判断上,二者存在一定差异。赵执信尤其强调,仄韵古诗的粘对关系不能简单套用近体仄韵诗的声调规则。近体诗虽也有用仄韵者,但仄韵古诗自有其声调规律,应从粘联以及上句落字等细微处加以体察。他并以《青溪》一诗为例,说明其中拗粘、拗对的具体位置与声调变化。
对于赵执信所提出的这一规则,翁方纲持肯定态度。他认为赵氏此条论述颇为切合实际,学诗者应当反复体会。由此可见,在清代古诗声调学的讨论中,王士禛与赵执信都试图从古诗实际创作出发,归纳七言古诗在声调方面的内在规律;不同之处在于,赵执信更着力于区分古诗与近体诗之间的声调边界,并在具体字位上作出更细致的说明。
在换韵七言古诗的声调规则方面,王士禛还提出了关于换韵古诗可以间用律句的看法。此条规则主要见于王士禛的论述。他认为,既然一首诗已经属于换韵古诗,就不再是严格意义上的近体诗,因此在其中使用律句并无妨碍。这一判断与实际创作情况较为吻合。王力先生也曾指出,换韵七古往往具有“入律”的倾向;即使并非完全入律,其差异通常也只是第五字的平仄与律句相反而已。由此可见,换韵七古虽然属于古体诗范围,但它与近体诗之间并非截然隔绝,在声调运行上常常可以吸收律句形式,使诗篇在自由变化中保持一定的节奏秩序。
至于换韵本身的规则,王士禛与赵执信的意见也并不完全相同。王士禛较重视全篇结构的匀称,认为换韵安排应当做到首尾、腰腹之间分量相当,以形成较为整饬的篇章格局。结合《师友诗传续录》的相关记载来看,王士禛所谓换韵,大致包括四句一换或六句一换等形式。这种看法体现了他对于篇章声调均衡的追求,即不仅关注单句内部的平仄关系,也重视全诗换韵层次所形成的整体秩序。
赵执信则认为,转韵古诗本来并无固定格式,不必拘泥于由平韵转仄韵,或由仄韵转平韵的固定路径。在他看来,古诗之所以为古诗,正在于其声调与韵脚具有较大的伸展空间。换韵可以随诗意发展而变化,不宜过分限定为某一种程式。相较于王士禛强调“首尾腰腹铢两匀称”的规范意识,赵执信更重视古体诗自身的流动性与变通性。
不过,翁方纲对王士禛关于换韵规则的论述并非完全接受。他认为相关说法“恐非先生定论”,也就是说,王士禛关于换韵应如何安排的观点,可能并不是其最终确定的理论主张。翁方纲的这一判断提示我们,在理解清代古诗声调学时,不能将某一条诗法规则绝对化。王士禛、赵执信等人的论述,往往是在总结前人作品和自身创作经验的基础上形成的,既有一定的规范意义,也保留着讨论和修正的空间。
总体来看,王士禛与赵执信关于仄韵七古、换韵七古的讨论,反映了清代诗学对古体诗声调规律的深入辨析。王士禛重视声调位置与篇章匀称,倾向于从格法层面总结古诗的可循规则;赵执信则更强调古诗与近体诗的区别,注重在具体作品中体察粘联、落字、拗粘、拗对等细节。二者虽有分歧,却共同推动了清代古诗声调学由经验性评点向理论化归纳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