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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生意火了,他把她命脉撬了” 杭州一女子花45万开棋牌室,客源全靠一位带桌师

“她生意火了,他把她命脉撬了”

杭州一女子花45万开棋牌室,客源全靠一位带桌师傅撑着。二房东见她生意红火,悄悄把人撬走,店里一夜之间成了空壳。退租谈不拢,对方一句“挖人不犯法”让她哑口无言。45万投入,换来的是一堂沉重的创业课。

一、45万砸进去,生意全靠一个人

杭州的林女士,干了十几年燕窝生意,听人说棋牌室赚钱,心一热就转了行。

她接手了一个270多平的店面,装修、买麻将机、装空调,前前后后砸进去45万。定价也亲民,一桌120元,人均30块,还管一顿晚饭。

可林女士不懂,棋牌室这行,装修是面子,客源才是里子。而她的“里子”,全系在一位姓陈的带桌师傅身上。

陈师傅是江西人,在这片务工人员里熟人特别多,每天拉客组局,每带一桌拿40元提成。靠着他的客源,店里每天稳定十几桌,营业额1000多块,生意一天天红火起来。

林女士很满意,却忽略了一件事——客源认的是陈师傅,不是她。

二、二房东悄悄挖走了她的“命”

这片区域江西务工人员多,而二房东金老板,也是江西人。

金老板手里有服装厂、宾馆,还兼职做二房东,把房子租给林女士开棋牌室。看着林女士店里生意火爆,他偷偷加了陈师傅微信,私下把人挖走了——他自己宾馆楼下也有一家棋牌室,距离林女士的店仅仅一两百米。

一夜之间,林女士店里彻底没人了。没有陈师傅组局,熟客全跑了。原本热闹的棋牌室瞬间冷清到零收入,跟关门没区别。

45万投进去,装修没回本,麻将机还是新的,客源却被人连根端走。

三、退租谈不拢,对方说“挖人不犯法”

生意做不下去,林女士找金老板退租。她还剩三个月房租4.5万,加上2万押金,光固定款项6.5万。

她从15万要价一路退到9.5万,最后说10万了结,对方始终不答应。

记者介入后,金老板态度强硬:“挖人犯法吗?”他说自己楼下棋牌室开了多年,根本不需要带桌师傅,是林女士自己转让不出去才缠着他。

陈师傅也表示:“客源是我自己积累的,我想去哪就去哪。”还透露林女士经常报警说人家店里赌博,搞得他没法正常做事。

四、法律分析

从法律层面看,林女士确实处于被动地位。

关于撬走带桌师傅。 金老板的行为虽然从道义上令人不齿,但并未触犯法律。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单纯的商业抢客属于市场竞争范畴,只要不存在威胁、恐吓、暴力等不正当手段,法律不予干预。

关于陈师傅的责任。 陈师傅与林女士之间仅为合作关系,未签订任何专属协议或竞业限制条款,其有权自主选择服务对象。凭借自身积累的客源选择合作方,法律上并无过错。

关于退租纠纷。 租赁合同明确约定了租期,林女士因经营不善提前退租,从合同层面构成单方违约,押金可被扣除。但林女士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向法院主张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调低,同时将剩余房租、押金及店内装修设备折价一并纳入诉求。不过诉讼耗时较长,需综合考量成本。

写在最后

林女士的遭遇,为创业者提供了一个值得深思的教训——核心资源必须掌握在自己手中。

她最大的失误在于,将整家店的生死寄托在一个没有协议约束的合作关系上。陈师傅能带客来,也能带客走,这是他的本事,与林女士无关。当客人认的是带桌师傅而非老板时,这家店就已经不属于她了。

金老板的做法虽不违法,却暴露了商业竞争中的灰色地带。法律不惩罚缺德,只惩罚违法。林女士能做的,是在法律框架内争取最大限度的止损,然后记住这个教训。

创业的第一原则:客源认你,生意才是你的。

讨论话题

1. 金老板撬走带桌师傅,法律上无罪,道义上是否有亏?
2. 陈师傅跳槽至仅距200米的同行,其行为是否应受道义谴责?
3. 林女士的遭遇给创业者带来哪些启示?创业过程中,资金、客源、管理孰轻孰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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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1818黄金眼、大象新闻、椒点视频等多家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