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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冲动了!湖北,24岁男子逼已婚情人跟丈夫分居被拒,强行拖着她从13米高桥跳下,

太冲动了!湖北,24岁男子逼已婚情人跟丈夫分居被拒,强行拖着她从13米高桥跳下,大喊要走一起走

吴某今年才24岁,身上已经背了两个前科:盗窃和合同诈骗。他和大自己17岁的已婚女人张某维持了几个月婚外关系,占有欲却越来越强。他不甘心只做地下情人,反复逼张某和丈夫分居,每次都遭到明确拒绝。矛盾一层一层往上堆,一直堆到2026年1月5日傍晚。

那天他知道张某晚上要住在丈夫王某家,怨恨瞬间爆了。微信连发几条消息逼她马上回娘家,张某没理。他直接开走张某的车,冲到朝阳大桥,发消息说自己要跳下去。张某担心出事,独自赶去桥上见面。谈判再次破裂。丈夫王某不放心也追到桥头,张某怕两个人打起来,劝走了丈夫。桥上只剩下她和吴某。

然后吴某失控。他嘴上叫嚣要走一起走,手上已经死死拽住张某的衣服和肩膀。张某挣扎、求饶、拼命反抗,但体力差距太大。他把她活生生拖到大桥护栏边,强行翻过栏杆。两个人从13.54米高空一同坠落河床。相当于四层楼的高度。

落地之后吴某意识清醒,自己拨了急救电话。过路群众也报了警。民警到场就把他控制住了。张某被送进咸丰县中心医院,全身伤痕累累:右肩胛骨骨折、胸骨骨折、7根肋骨骨折、胸椎腰椎压缩性骨折、骨盆多处骨折、双肺挫伤加血胸。法医评定为轻伤一级。

法院的核心认定非常明确:13米高空的坠落,正常人都知道极大概率致人死亡。吴某明知后果,仍然强行拖拽反抗中的张某一起跳下去,主观上追求或放任对方离开。这已经超出了故意伤害的范畴,完全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张某能活着只是侥幸,所以定罪为故意杀人未遂。

一审判决合并盗窃前科和另案合同诈骗罪,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1年3个月,并全额赔偿张某各项损失47561.26元。一个控制不住占有欲的24岁男人,差点要了一条命,把自己也搭进了11年刑期。那座桥不过十几米高,从桥上到河床也就几秒钟,但足够改写两个人的人生。

张某现在还活着。肋骨和脊椎的骨折可以慢慢愈合,但深夜听到桥这个字的时候,后背会不会发凉没人知道。吴某今年24岁,出狱的时候至少35岁。有评论说得好:那不是殉情,是拖着一个人陪葬。你觉得这种因婚外情冲突走向极端暴力的案子,该怎么从根源上防范?评论区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