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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心病狂!”6月27日报道,新疆,一女子爱上七旬大爷,她带着自己8个月大的儿子

“丧心病狂!”6月27日报道,新疆,一女子爱上七旬大爷,她带着自己8个月大的儿子,来到大爷家中,与他发生关系,第二天,女子把男婴留下,自己离开,大爷非常不满,见男婴一直哭闹,竟殴打泄愤,导致男婴死亡!网友:两人都不是好东西!

这事说起来离谱,却全是判决书上白纸黑字的事实。周某今年73岁,平日里一个人过日子,身边没个伴,生活也过得简单。经朋友李某牵线,他认识了女子高某。

两个人聊得来,慢慢就走到了一起。高某隔三差五就往周某住处跑,有时候直接留下来过夜,相处得也算热络。周某本以为晚年能有个伴,没料到后面会发生这么惨烈的事。

高某自己有个孩子,2024年9月生下的男婴,孩子的亲生父亲是谁,一直没有明确的说法。她和周某交往期间,也没隐瞒自己有孩子的事。2025年5月的一天,高某直接抱着才8个月大的儿子,住进了周某家里。

当天晚上两个人发生了关系,周某还以为这是两人关系更进一步的信号。结果第二天一早,高某收拾了自己的东西就出门了,把还在襁褓里的儿子,硬生生留在了周某家中。

一开始周某还以为高某只是临时出门,很快就会回来。他一个七旬老人,没带过这么小的婴儿,只能笨手笨脚地照顾。孩子饿了哭,尿了哭,不舒服也哭,一天到晚哭闹不停。

周某耐心耗尽,就开始给高某打电话,让她回来把孩子接走。可电话打了一遍又一遍,高某要么不接,要么敷衍几句就挂掉,到后面直接联系不上了。

高某就像人间蒸发一样,把亲生儿子丢在一个毫无血缘关系的老人家里,自己一走了之。中间她只托人送过少量婴儿用品,从来没露面看过孩子,更别说尽母亲的抚养义务。

周某心里的火气越积越大。他觉得自己和高某只是交往关系,凭什么要替她养孩子。他本来就对高某失联一肚子怨气,再加上孩子整天哭闹,搅得他没法正常生活,心里的邪火就全撒在了不会说话的婴儿身上。

从2025年6月到7月,整整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周某只要心里不痛快,或者孩子哭闹惹他烦,就拿起家里的竹制痒痒挠,往孩子身上打。他专挑孩子的脑袋、四肢这些地方下手,一次比一次下手重。不是打一次两次,是反反复复多次殴打。才8个月大的婴儿,皮肤娇嫩,头骨都还没长硬,哪里经得住这样的打。

到了7月7号那天,孩子的状态明显不对了。喂东西吃进去就吐,精神越来越差,连哭声都弱了下去。周某心里清楚,这是他打出来的伤。他非但没有赶紧送孩子去医院抢救,反而害怕自己殴打婴儿的事情败露,硬扛着不送医。他就眼睁睁看着孩子的情况一天比一天糟糕,拖到7月10号深夜,孩子彻底陷入昏迷,连奶都喂不进去了。

7月11号一大早,周某凑过去看的时候,孩子已经没了呼吸和心跳。一条才8个月的小生命,就这么没了。周某慌了神,赶紧打电话叫朋友张某过来。张某进门看到孩子的尸体,当场就报了警。

警方介入调查后,法医给出了鉴定结果,婴儿是头部受到钝性外力作用,导致颅脑损伤死亡。后来的DNA鉴定也证实,高某确实是孩子的生物学母亲,而周某和介绍人李某,都不是孩子的亲生父亲。

法院审理后认为,周某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用工具多次殴打婴儿,致其死亡,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考虑到周某案发时已经年满73周岁,法院最终判处他有期徒刑十二年

消息公布之后,网上立刻炸开了锅。很多网友说,两个人都不是好东西。周某动手打死孩子,手段残忍,罪有应得。可孩子的母亲高某,亲手把孩子扔进火坑,难道就没有责任吗。

这话确实说到了点子上。整个悲剧的起点,就是高某不负责任的遗弃行为。她作为孩子的亲生母亲,明明有抚养义务,却为了自己脱身,把8个月大的婴儿丢给一个没有血缘关系、也没有抚养能力的七旬老人。

后面周某告诉她孩子生病了,她也置之不理,完全不管孩子的死活。她的行为,等于把孩子直接推向了危险的境地。没有她这一丢,后面的悲剧根本就不会发生

很多人都在问,高某这样做,难道不算遗弃罪吗。从法律层面讲,遗弃罪需要满足情节恶劣的标准,还要看她主观上有没有拒绝抚养的故意

这个案子里,高某把孩子留在周某家长期不管,确实涉嫌遗弃。但目前的判决只处理了周某的故意伤害行为,高某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看后续有没有进一步的追责。不管法律怎么定,在道德层面,她这个母亲做得彻底不合格。

还有人说,十二年判得太轻了,一条人命就这么没了。按照我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量刑区间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周某已经73岁,属于年满七十五周岁以下的老年人犯罪,法律上没有必须从轻的强制规定,但法院量刑时通常会酌情考虑年龄因素。十二年的刑期,是在法定量刑区间内作出的判决。

未成年人的保护从来都不是一句空话。每一个父母,都要扛起自己的抚养责任。每一个接触到孩子的人,都该守住最基本的人性底线。遇到类似遗弃、虐待孩子的情况,周围人也要及时报警,别让更多无辜的孩子,死在冷漠和暴力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