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男子以购买保险为幌子,多次暗示女业务员献身,2人去酒店见过后明明已经签了投保书,但男子迟迟不交保费。数月后,男子再以给儿子买保险为由将女业务员约到家里,遭拒后仍对女业务员动手动脚,女业务员拼死挣脱后果断报警,男子辩称说之前是自愿、这次也是半推半就的。法院判了!
涉事女业务员长期背负公司月度业绩考核,完不成对应保单额度就要扣除基础薪资,行业竞争加剧后,不少客户会抓住业务员急于签单的心理提出不合理要求。这名男子初次对接产品咨询时,就频繁在聊天消息里发送带有性暗示的文字,把投保签约当成交换条件,明确告知业务员只有私下赴约才愿意办理保险手续。业务员当时被业绩压力裹挟,只能妥协赴酒店见面,当场完成投保单据签署,可男子找各类借口拖延保费缴纳,后续几个月无论业务员线上催缴还是线下沟通,始终回避缴费事宜,此前约定的保单交易完全沦为对方牵制业务员的筹码。
时隔数月男子主动重新发起联系,说辞换成给自己未成年儿子配置教育保险,主动邀约业务员单独前往自家住宅详谈产品细节。业务员以为对方终于愿意结清保费、完成正规投保流程,没多想便独自上门,房门关闭后男子直接避开保险相关话题,上前触碰她的身体。业务员当场清晰口头拒绝,同时用肢体动作推开对方,密闭私人住宅空间没有外人可以求助,男子没有停止侵扰行为,持续拉扯限制她的行动自由。
她拼尽全力推开对方,夺门跑出居民楼,小区门口监控完整记录她慌张逃窜、神色惊惧的画面,离开住宅后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同步留存全部微信聊天记录、投保单据、伤情照片作为证据。民警到场调取小区监控,对双方分开制作笔录,男子面对办案人员给出的说辞完全脱离客观事实,拿早前酒店见面的经历混淆本次案情,坚称两次接触全部出于双方自愿,当日拉扯行为只是双方沟通产生分歧,不存在强制侵害行为。
庭审阶段公诉方完整出示全部证据链条,聊天记录能够还原男子全程以投保为诱饵进行暗示、胁迫的完整过程,投保单留存但保费长期拖欠,足以证明男子从一开始就没有真实投保意愿,只是利用保险业务作为接近、骚扰业务员的借口。小区监控、女子身上轻微软组织挫伤的验伤报告、报警记录,共同佐证当日女子明确拒绝后男子依旧实施肢体侵扰,密闭住宅内双方力量差距悬殊,女子的反抗行为已经达到自身极限,不存在所谓半推半就的情形。
法庭针对男子提出的辩解给出清晰法律界定,过往某一次自愿行为不能抵消本次明确拒绝后的强制侵害,司法认定是否违背妇女意志只以事发当下当事人真实意愿为准,不受双方此前接触经历影响。半推半就的认定需要双方态度模糊、无明确抗拒动作作为前提,本案里女子全程口头拒绝、持续挣脱逃离,客观证据全部指向男子单方面实施强制行为,这套辩护意见不具备采信依据。男子着手实施侵害,仅因女子奋力逃脱未能完成全部犯罪行为,属于犯罪未遂,无法免除刑事责任。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男子构成强奸罪(未遂),综合考量其无自首、未取得被害人谅解、刻意利用业务身份胁迫从业者等情节,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判决文书同步写明,以消费、签约为筹码胁迫从业人员满足不正当要求,属于利用信息差制造不平等相处环境,这类行为会持续扰乱服务行业正常经营秩序,司法层面会从严把控认定标准,杜绝以私下交易为由规避刑事追责的情况。
保险、销售、中介等直面客户的服务从业者,日常极易遭遇客户借助订单需求实施言语或肢体骚扰,《民法典》明确规定违背他人意愿实施肢体骚扰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情节严重触及刑法的,会追究刑事责任。不少从业者担心曝光骚扰会丢失订单、影响个人口碑,选择私下忍让,持续退让只会助长对方的恶劣行径,完整留存聊天、监控、伤情记录并第一时间报警,才是合法维护自身人身权益的途径。
网络上不少看完判决的网友展开讨论,一部分人觉得业务员最初不该为业绩妥协,间接给对方制造可乘之机,另一部分网友看清行业业绩考核带来的生存压力,普通人很难完全无视订单带来的收入影响,错的始终是刻意设局胁迫他人的男子,不能把责任转嫁到承受胁迫的从业者身上。
任何生意往来都不能裹挟人身权益,拿订单当作要挟他人的筹码,突破法律底线的行为一定会付出对应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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