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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养狗的遇到狠人了!" 大妈遛大狗不栓绳,狗突然发疯把一个大哥的手臂咬了!但

"这次养狗的遇到狠人了!" 大妈遛大狗不栓绳,狗突然发疯把一个大哥的手臂咬了!但大哥是一个狠人,他忍着疼痛,按着狗一顿猛打!大妈见状心疼坏了,让大哥松手,但大哥没有惯着大妈,一个举动大快人心!

事情发生后,很多人第一反应是:大哥把狗摔地上,自己有没有法律责任?先说结论,没有。2021 年 1 月 1 日正式施行的民法典第 1246 条写得明白,违反管理规定、没有对犬只采取安全措施导致他人受伤,饲养人必须担责。

而且只有受害人 "故意挑衅" 才能减轻饲养人责任,平白无故被咬这种情况,大妈要全额赔偿大哥的医疗费、误工费,后续要是留了后遗症,治疗费也得大妈出。

大哥按狗、摔狗,属于紧急情况下保护自身安全的必要措施,法律上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其实这条规定背后有一段立法历程。1986 年民法通则第 127 条就已经规定了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算是国内最早的成文规范,但条文比较简单。

到 2009 年侵权责任法通过,其中第 79 条专门针对遛狗不栓绳这类违规行为设了加重责任,意思是你出门不拴绳,狗出了事,责任比一般情况更重。

2021 年民法典正式施行后,标准又提高了一档,把原来的 "故意或重大过失可以减轻责任" 直接改成 "仅故意方可减轻责任",对饲养人的约束越来越紧,对普通市民的保护力度也在不断加大。

大妈的麻烦不止于此。动物防疫法明确要求携犬出户必须使用犬绳,遛狗不拴绳本身就涉嫌违法,面临行政处罚。

事实上各地对这件事很早就有具体规定,北京市 1994 年就出台了严格限制养犬规定,要求犬绳长度不超过两米,禁止犬只进入学校、公园、市场等公共场所。

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于 2011 年 3 月 1 日施行,这部条例由上海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在 2010 年 12 月 23 日通过,其中明确要求大型犬外出必须加戴嘴套,违规者由公安机关处以五十至五百元罚款。

截至 2023 年,全国已有超过两百个城市出台了专项养犬管理法规,拴绳出行早就是法定义务,不是什么可有可无的 "道德要求"。

再说回大哥这边,胳膊被咬出血,制服了狗是一回事,事后怎么处理伤口同样关键。根据中国疾控中心 2016 年发布的狂犬病预防控制技术指南,被犬只咬伤后,要立刻用肥皂水和流动清水交替冲洗伤口不少于 15 分钟。

之后用碘伏消毒,然后尽快去有资质的医疗机构接种狂犬病疫苗,必要时还要注射免疫球蛋白。这套程序缺不得,不能觉得麻烦就拖着。

目前国产狂犬疫苗全程接种费用约两百到四百元,部分省市还可以走医保报销,保住性命才是最要紧的事。

从 2007 年全国人间狂犬病的发病峰值 3300 例,到 2022 年降至一百余例,降幅超过 96%,这背后是 2017 年国家卫健委联合农业部等部门联合推出的狂犬病防治计划持续发力的结果。

大哥那只被咬伤的胳膊,后续怎么处理,法律已经给了答案;那位大妈和那条黑狗,接下来面对的,也写在法条里了。

信源:中国疾控中心《狂犬病预防控制技术指南(2016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