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男人月薪5000,给对象转了141万。
卖房卖车,还去借钱。转账的时候让备注“自愿赠与”。
分手了。女的拿出记录:写了自愿赠与,凭什么还?
法院就回了两个字:返还。
判了118万。
2023年9月,刘强在网上认识了王芳。两个月后确定关系,开始同居。
一个30多岁的男人,月薪5000,有房有车。条件不算好,但也不差。
缺什么?缺个家。
王芳太知道怎么给了。买房,要钱。买车,要钱。装修,继续要钱。每一笔都跟结婚绑在一起,每一句都奔着一辈子去的。
刘强一个5000月薪的人,硬是凑出了141.82万。
怎么凑的?住了好几年的房子卖了。开了好几年的车卖了。亲戚朋友借了个遍。
最后身上背着巨额债务,征信也花了。
第一笔转账。刘强的手没抖。他打下“自愿赠与”四个字,嘴角可能还带着笑。心里想的是:快了,快有家了。
第十笔转账。他开始睡不着了。钱越转越多,房子没了车没了。但王芳一提领证就岔开话题。
第五十笔。他可能已经麻木了。复制粘贴,四个字,点确认。像刷牙一样,不需要想为什么。
每备注一次“自愿赠与”,就是说服自己一次:我是自愿的,没人逼我。转到后来,已经不需要别人骗他了,他自己骗自己。
心理学上管这个叫“承诺一致性”。一个人一旦公开承诺了某件事,就会不断找理由证明自己是对的。越往后越难回头。回头等于承认前面全错了。
刘强转到第几十笔的时候,心里清楚得很——这个钱不能再给了。
但他停不下来。停下来意味着前面那些钱白花了,房子白卖了,车白没了。
聊天记录上写得清清楚楚。王芳一次又一次回避订婚,一次又一次推脱登记。
刘强看到了。但他选择不看。就像你明知道手机摔了屏幕会裂,你还是举起来看。不是不知道后果,是不敢面对那个后果。
最后一笔钱转出去的时候,刘强心里应该已经知道了——这个人不会跟他结婚。
但他还是转了。因为他已经不知道除了转账还能做什么。
分手之后刘强起诉,要求全额返还。王芳把转账记录往桌上一拍:白纸黑字写着自愿赠与,凭什么还?
法官没看备注。
法官看了三样东西。刘强的工资条。月薪5000。刘强的账本。卖房卖车借的钱。聊天记录。王芳一直在要,一直在躲。
一个月挣5000的人,能自愿给出141万?
庭审中法院查明,这些钱全部围绕婚嫁需求给付。转账备注与刘强的收入、举债的客观情况严重矛盾。那些“自愿赠与”是男方为促成婚事被动写下的,不是真实的无偿赠与意愿。
法官说这叫借婚姻索取财物。
《民法典》第1042条写得清清楚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这种行为违背公序良俗,财产给付行为无效。
备注写得再漂亮也没用。
一审判决王芳返还118万余元。王芳不服,上诉。二审驳回,维持原判。
钱回来了118万。
房子回不来了,车回不来了,征信上的污点也回不来了。
有人说刘强活该。一个男人连自己几斤几两都不知道,怨谁?
但你想想。一个30多岁的男人月薪5000,好不容易抓着一个人愿意跟他谈婚论嫁。他敢松手吗?
他不敢。
法官在判决后提醒大众,恋爱转账要留存凭证,理性对待婚恋财物往来。但我觉得比留凭证更重要的——是别为了一个“家”的念想,把真正的家弄没了。
我特别想知道刘强收到判决书那天是什么表情。
是笑自己终于讨回了公道,还是哭自己为了一个家把家都弄没了?
有人遇事是越看越清楚。有人是越陷越深的时候反而把眼睛闭上了。
你们觉得刘强属于哪一种?
来源: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新疆法治报、大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