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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称是生父强奸所生拒付赡养费 还有这种事,湖北一位64岁的老爷子,年轻时对女儿

女儿称是生父强奸所生拒付赡养费 还有这种事,湖北一位64岁的老爷子,年轻时对女儿不闻不问,没掏过一分钱抚养费,老了病了没钱了,一纸诉状把女儿告上法庭要赡养费。女儿直接甩出一句:我是你强奸我妈生下来的,凭啥养你?

结果法院判了:每月500,掏钱。

槽点一:生而不养,老来要钱,这算盘打得真响。 这老爷子1998年有了女儿,一天没管过,全是女方独自拉扯大。离婚协议白纸黑字写着“男方未尽抚养义务,日后不要求女儿承担赡养义务”。结果协议签完没几年,自己转头就起诉女儿要钱。合着协议是废纸,需要的时候拿出来当盾牌,不需要的时候就当擦屁股纸?

槽点二:女儿说“强奸所生”,法院说“证据呢”? 这事最魔幻的地方在这。女儿一口咬定自己是父亲强奸母亲所生,但拿不出报警记录、刑事立案文书这些硬货,只有母亲一份格式化打印的书面证言,人还没出庭。法院的逻辑很简单:真被强奸了,二十多年不报警?还嫁给他?这说不过去。

槽点三:法律讲义务,人情讲道理,这次法律赢了但人情输了。 法院判得没毛病,赡养是法定义务,不以父母是否履行抚养义务为前提。但道理上呢?一个从来没给过你温暖、没尽过一天责任的人,老了伸手问你要钱—,换谁心里不膈应?

每月500块,对老人来说是救命钱,对女儿来说可能就是恶心人的数字。法律守住了底线,但这一家人的人伦底线,早就塌得渣都不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