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95后小伙葛某带老婆去酒吧,
看到老婆跟“陌生男”搂着腰跳舞。
他当时就炸了,一脚飞踹过去。
结果你猜怎么着?那个搂他老婆腰的“情敌”,是个女的。
葛某这一脚,换来了7天行政拘留,罚款700块,外加赔偿人家医药费误工费将近1.7万。
从“被绿”的受害者,秒变违法分子。
说实话,我看到这个事心里挺复杂的。
很多人觉得,自己老婆被人搂着跳舞,哪个男人能忍?换我也得上去干架。
可法律不跟你讲这个,法律只看你动没动手,是不是故意伤人。
这让我想起另一个案子。
河南有个丈夫发现妻子被猥亵,上去把猥亵者打伤了。
结果呢?同样是故意伤害罪,判了8个月。
理由很简单:保护家人情有可原,但下手太重,超出必要限度。
法律就是这么冷。
它不管你是不是因为愤怒、是不是情有可原,只要你主动动手,你就输了。
更扎心的是,葛某这一脚,踢掉的不光是钱和自由,还有最宝贵的东西——体面。
在老婆面前,在朋友面前,他成了一个因为控制不住情绪而把自己送进拘留所的人。
你们遇到过类似的事吗?
要是换你们在现场,看见自己另一半跟别人搂搂抱抱,你们会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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