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能回应Volvic在法宣传被判违规】
日前,巴黎司法法院裁定,达能旗下矿泉水品牌Volvic水包装和瓶子上“碳中和”或“经认证的碳中和”、“100%回收”、“100%可回收”和“始终可回收”等字样的标注构成误导性商业行为。法院指其碳排放并未被完全吸收,且标签胶水和油墨并非100%可回收。为此,达能将被勒令向原告消费者协会CLCV支付7.5万欧元赔偿金,并在其网站首页公布判决结果6个月。在一份声明中,达能坚称,相关行为涉及2021年至2024年间开展的营销活动,并声称这些活动“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和惯例”;Volvic承认巴黎司法法院的裁决,但对其理由和关于某些过往做法的结论提出异议。因此,Volvic决定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