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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告茉莉奶白判赔1030万?这判决看完我只觉得离谱。四叶花纹在中国古代园林里,

LV告茉莉奶白判赔1030万?这判决看完我只觉得离谱。四叶花纹在中国古代园林里,用了上千年,法国人抄去印在帆布包上,还好意思反过来告别人侵权?苏州中院这判决,算是等于帮着恶意维权的LV赢了。

茉莉奶白就是个卖奶茶的小店,普通人喝杯奶茶,根本联想不到LV的包,纯纯是对方硬蹭。咱们没找LV要古代纹样的版权费就不错了,反倒让他拿个印花图案垄断了花纹,哪有这个道理。

7月2日,苏州中院的一份判决书把这事儿推上了热搜。LV旗下的路易威登马利蒂公司,起诉深圳茉莉奶白餐饮和一家苏州门店商标侵权,一审判赔1030万,其中1000万是经济损失,30万是维权开支。更让人意外的是,法院还要求茉莉奶白在官网、抖音等所有官方平台登声明消除影响,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近30万也全由茉莉奶白承担。

消息一出,网友的疑惑集中在两点:四叶花纹明明是中国老祖宗传下来的,LV凭什么拿去注册商标维权?奶茶和奢侈品八竿子打不着,怎么就构成侵权了?要弄明白这事儿,得先看看这两个花纹到底长啥样。

社交平台上流传的对比图显示,LV的四叶花卉商标是四瓣对称的花卉图形,线条圆润,是其经典Monogram老花的核心元素;茉莉奶白用的则是黑色简约风格的四叶图案,印在奶茶杯、包装袋和门店装修上。单看图形,确实有几分相似,但要说完全一样,又能看出明显区别。

可这四叶花纹的来头,可比LV的品牌历史久远多了。查资料才知道,这种纹路在中国早在战国、秦汉时期就普及了,当时叫柿蒂纹或四叶纹,常见于瓦当、铜镜和陶器上。甘肃出土的6500年前彩陶上,就有类似的圆形内花纹,学者张朋川称之为“天穹之花”,是古人对宇宙模型的抽象表达。安徽凌家滩遗址5300多年前的玉版上,也有四象生八圭的纹路,算是四叶纹的早期形态。

东汉的铜镜上,四叶纹还和太极符结合,成了天道观念的象征;就连苏州园林里的窗棂、地砖,千百年来也一直用这种对称花纹做装饰。可以说,四叶纹早就是中国传统文化里的公有元素,就像龙凤、祥云一样,本该大家都能合理使用。

那LV为什么能凭着这个花纹告赢官司?湖北赋兮律师事务所的肖应欢律师一句话点透了关键:法院判商标侵权,只看涉案标识和注册商标是否近似,不管注册商标的原创性来源。哪怕茉莉奶白说自己是借鉴传统窗棂图案,这个抗辩理由在法律上也站不住脚。

具体来说,商标侵权的判断有两个核心:一是是否构成“商标性使用”,二是是否容易让相关公众混淆。茉莉奶白把四叶图形当Logo,用在全国门店装修、产品包装和周边物料上,这已经属于商业活动中识别品牌来源的商标性使用。而LV的四叶花卉商标是驰名商标,在全球知名度极高,虽然奶茶和皮具不是一个行业,但驰名商标能获得跨类保护。

更关键的是,茉莉奶白之前多次申请相关四叶图形商标,都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或判定无效,这反而成了法院认定其“恶意侵权”的证据。律师解释,明知商标注册有障碍还大规模使用,属于主观故意,这也是法院判1000万高额赔偿的重要原因——要知道,商标法法定赔偿上限才500万,这次翻倍判决,明显是考虑了侵权的覆盖面和获利情况。

可能有人会问,传统纹饰不是公有领域的资源吗?怎么用着用着就侵权了?华律网的法律解读里说,公有领域的传统纹饰确实可以合理使用,但有个前提:不能和特定权利人的权益冲突,也不能进行实质性模仿。如果在传统纹饰基础上没有创新,反而和已注册的商标高度近似,就可能构成侵权。

举个简单的例子,你不能把清明上河图原封不动拿来做品牌Logo,因为可能侵犯著作权;同理,虽然四叶纹是传统元素,但LV把它设计成特定样式并注册成商标后,这个特定样式就受法律保护了。茉莉奶白的问题在于,它用的图形和LV的注册商标视觉上高度趋同,超出了“合理借鉴传统”的范畴。

不过网友的质疑也不是没道理。LV的四叶花纹明显能看到中国传统纹样的影子,却通过商标注册独占了使用权,这算不算文化挪用后的反向维权?而且普通消费者买杯十几块的奶茶,真的会联想到几万块的LV包吗?这涉及到“相关公众混淆可能性”的判断,法院认为存在混淆风险,但实际消费场景中,这种联想似乎并不强烈。

目前茉莉奶白已经把小程序上的黑色Logo换成了彩色,创始人也明确表示会上诉。律师预测,二审改判的可能性不大,但有可能争取减少赔偿金额。

其实这事儿的核心矛盾,在于传统公共文化资源和商业商标权的边界。四叶纹是老祖宗留下的文化财富,不该被某一个商业品牌独占;但反过来,商标法的初衷是保护品牌权益,防止消费者混淆,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则。

这个1030万的判决,与其说是LV赢了,不如说是商标法的规则在起作用。它给所有创业者提了个醒:商业竞争得守规矩,借鉴文化元素要有度,知识产权这根弦,什么时候都不能松。你觉得传统纹样该如何平衡保护和商业使用?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