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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七旬大伯用手机转账,先后3次都是手抖眼花,一不注意将钱误转到已三五年未

浙江杭州,七旬大伯用手机转账,先后3次都是手抖眼花,一不注意将钱误转到已三五年未联系的老友账号上。加一起都1100元了,大伯这下心疼了,决定将这些钱一起讨要回来。谁知,一联系才知老友已离世3年!大伯赶紧说明情况,希望其儿子能配合解锁账号,将误转的钱归还。万没想到,其儿子直接拒绝配合。大伯急了,这钱找谁要呢?于是,他找银行,银行说这事得找转账平台和银行没关系,可转账平台又说,收款方已离世,平台没权限直接退回钱款,需继承人办理继承后返还,可老友儿子拒绝,让他束手无策,他只好找到媒体,希望帮他讨回误转钱款。

年过七旬的柴大伯最近遇上了一件闹心又无奈的难事。

因年纪大了眼神不好、操作手机不熟练,他先后好几次误把钱转给了多年没联系的老朋友,等他想着要追回钱款时,才震惊得知,这位老友竟然已去世整整3年了。

据柴大伯回忆,他和这位老友年纪相仿,两人已断三五年往来了。

平日里他偶尔会用支付宝给自己的银行卡转账,操作次数多了,手机里还留存着老友的转账联系人,这也为后续的失误埋下了隐患。

早在今年4月10号,柴大伯就出过一次错。当天他无意间两次点错账户,先后给这位老友转去100元和500元。

当时两笔钱款加起来数额不算大,柴大伯想着都是相识多年的朋友,没必要特意纠结追究,便没主动联系对方,这件事也就暂时搁置了。

谁也没想到,时隔2个月,意外再次发生。

6月12号,柴大伯又一次操作转账,本意是把钱转到自己卡里,奈何老年人手抖眼花,看不清屏幕,手指一点,再次误将500元转给了这位老友。

接连转错钱款,加上这笔一共1000多了,柴大伯这才觉得心疼,他打算把所有转错的钱一并追回。

为了核实情况,他拨通了老友的电话,没想到电话接通后,是对方儿子回拨过来。

一番沟通后,柴大伯才得知了重磅消息:他的老朋友早已离世3年。

得知真相的柴大伯又急又无奈,他看着手机里依旧存在的老友账户,心里十分着急。

他和老友的儿子商量,愿意出钱麻烦对方帮忙解锁账户、转回自己误转的钱款。

但对方儿子态度坚决,明确拒绝,始终不愿配合处理这件事。

束手无策的柴大伯先去银行咨询解决办法,可银行工作人员告知他,这笔支付宝转账的问题不归银行负责,只能找支付宝平台处理。

于是柴大伯联系了支付宝客服,可得到的解决方案让他十分为难。

平台表示,收款用户已离世,平台没权限直接退回钱款。

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让逝者家属办理遗产继承手续,完成账户资金处置后,再由家属把钱返还给柴大伯。

6月13号,柴大伯收到了支付宝的官方短信,告知平台已联系过逝者家属、说明了相关情况,但对方家属明确表示不配合处理。

柴大伯坦言,这次转账失误确实是自己操作不当导致,他心里也十分清楚。

但他实在无法接受,仅仅因为自己的疏忽,转错的钱款就彻底无法追回。

对方老人已离世3年,账户却依旧正常留存,柴大爷的血汗钱转进去之后,就彻底没了追回渠道。

碍于情面,柴大伯也不好意思再三打扰老友的家人。

走投无路之下,这位七旬老人只能决定向媒体求助,希望能有办法帮自己追回这笔误转的钱款。

《民法典》第1122条第1款: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民法典》第1161条第1款: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这笔1100元款项是老友去世3年后才转入账户,并非老友生前遗留财产,不属于其遗产范畴,只是暂存于逝者账户内的不当得利资金。

老友去世后,其支付宝账户全部资产,包含这笔误转的1100元由子女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概括管理、处置。

即便继承人没主动取出钱款,账户资产的处置权已归继承人享有。

《民法典》第122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

柴大伯是操作失误转账,不存在赠与、还款等合法给付理由。

他财产受损、逝者账户获得钱款、得失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收款无合法依据,受损人柴大伯有权主张返还不当得利。

其儿子作为继承人管理账户内不属于逝者的资金,不能无故占有、拒绝返还。

继承人配合办理继承手续、退回误转钱款,是法律强制要求的责任,而非可选择的协助行为。

对于老友儿子拒绝退还误转钱款,您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