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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女子的弟弟被人 捅 了一 刀,对方不是别人,正是自己的丈夫,当时女子并不想

咸阳,女子的弟弟被人 捅 了一 刀,对方不是别人,正是自己的丈夫,当时女子并不想嫁给对方,是对方的妈妈一直在里面撮合,加上女子也是离异,自然没有道理,看不上离异两次的男子,因此就嫁给了对方,可对方婚后大变样,更是在女子高龄怀孕,发现婴儿心脏 畸 形后,不管不顾,只是女子提出离婚,男子又不愿意,生怕名声不好,以后再结婚,那可就是试婚了,不过,两人的矛盾一触即发,在元旦的凌晨,男子居然在朋友家喝酒,偷偷揣了一把 菜 刀,直接找到了女子的家门口,大吵大闹,结果前来劝架的女子弟弟,和对方推上了几下后,男子直接拿出刀 捅 向了弟弟,不幸 离 世,前后只有十秒钟,现在男子还在看守所,案件已经移交给中级人民法院。

刘霞(化名)离过一次婚,想着不再结婚,就这样陪着妈妈过一辈子。

可谁知,遇到了李某(化名)的母亲,对方见到刘霞后,就说要把自己儿子介绍给她。

刘霞推脱,说两人不合适。

但大妈执意要让他们相见,说自己儿子特别好,就缺刘霞这么一个儿媳妇。

刘霞被说动了,两人就见面了,相处得还挺好的,已经到了谈婚论嫁。

可是听别人讲,李某已经离过两次婚了,让刘霞慎重考虑。

刘霞这时才知道,大妈隐瞒了真相,于是质问李某为什么要隐瞒婚史。

李某才委屈巴巴地说,不是自己的原因,都是两位前妻的原因,她们总欺负自己。

刘霞看着可怜巴巴的李某,没有深究,就同意和他结婚了。

可是婚后李某爱喝酒,变得不再关心刘霞。

刘霞也自我安慰,自己都已经离过一次婚了,还计较那么多干嘛呢?凑合过呗。

幸运的是,刘霞怀孕了,想着有了孩子,自己以后也有依靠。

可是孩子却检查出来有心脏畸形,不敢怠慢,于是赶紧做了引产。

她可不希望孩子生下来受苦。

就因为这个事情,两人的矛盾越来越深,李某整日喝酒彻夜不归。

刘霞想着这样的日子何时到头呀?还不如自己过得清闲。

虽说提离婚有点不光彩,但总比这样煎熬度日强。

可刘霞跟李某谈起离婚的事情,李某却不同意。

没人清楚他是什么心思,反正就是不愿离婚,还放话,要是执意分开,一定会让刘霞后悔一辈子,让她失去最在意的人。

刘霞心生恐惧,躲回娘家,不愿再见到李某。

2025年的最后一天,夜里23点过后,刘霞和李某微信聊天闹得很不愉快。

当时李某正在朋友家喝酒,借着酒劲悄悄从厨房拿了一把刀,告别朋友后搭乘网约车直奔刘霞家门口。

他敲门力道很重,刘霞刚开门看见是他,立刻想要关门,李某却不肯走,在门口大吵大闹。

当时屋里只有刘霞、刘霞的母亲还有侄儿。

一家人不想吓到孩子,也不想打扰邻居,不停劝说李某赶紧离开。

可李某越发嚣张,还给朋友发消息,说自己要 伤 人,大不了被判二十多年。

一家人吓得不行,刘霞的母亲连忙给儿子刘强(化名)打电话,让他过来劝走李某。

刘强赶到后,开口问李某:“你在干啥呢?”

李某喝了酒,半句劝解都听不进去,率先上前推搡刘强,刘强也回推了他一下。

李某二话不说,从兜里掏出刀具,径直 捅 向刘强胸下肋骨处。

之后又挥刀刺了两下,虽没有刺中要害,但刘强已经倒在血泊之中。

从刘强上门到倒地,全程仅仅十秒。

最终刘强抢救无效 身 亡。

李某一开始因涉嫌 故 意 伤 害 罪被拘留,后续以 故 意 杀 人 罪批准逮捕,目前李某仍羁押在看守所。

为什么本案最终定 故 意 杀 人 罪,而不是大家以为的 故 意 伤 害 罪?

很多网友疑惑:一开始警方是 故 意 伤 害 拘留,为什么后面直接升级为 故 意 杀 人 逮捕?

首先,李某喝酒期间,主动私自藏匿刀具,刻意随身携带前往女方住所,这叫事前准备作案工具。

其次,案发前主动给朋友发消息,自己准备 杀 人,主观上明知行为会致人 死 亡,依然积极追求结果发生。

再则,直接捅 刺 胸腔,这是人体绝对 致 命 区。

法律区分:

故 意 伤 害:对 死 亡 结果是排斥、反对的。

故 意 杀 人:对 死 亡 结果是放任、甚至追求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完全符合 故 意 杀 人 的构成要件。

第二条:家属劝架、轻微推搡,绝对不属于“被害人过错”

很多人朴素直觉:两个人互相推了两下,是不是互殴?是不是被害人也有错?

这里必须纠正一个大众误区:正常劝架、轻微本能避让推搡,不属于刑法意义上的过错行为。

刘强从头到尾:没有参与夫妻矛盾、没有主动挑事、只是亲人劝离。

面对醉酒闹事、上门滋事的陌生人,本能推挡,是合法的自我保护、正常自救行为。

刑法有铁律:无过错的无辜第三人,不能为他人的婚姻崩溃买单。

这也是本案未来量刑,不会从轻处罚的关键依据。

静待法院最终判决,还无辜逝者一个公道。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素材来源于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