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00万,20年租期,
高院终审胜诉仅一个月后,
游乐园成了一堆废铁。
这个老板叫赖国存,做游乐生意30年,2015年招商引资签了约,投了4300万建起游乐园。
开业第一天,人山人海,火爆得不得了。
万没想到,第三天就被要求停业整顿,理由是“安全隐患”。
他赶紧整改、验收,好不容易重新开业。
结果呢?通往乐园的路被封了。
申请修路,等了一年多没批。
客流量直接断崖式下跌,生意彻底凉了。
更绝的来了。
对方以拖欠租金为由起诉,要求解约、强拆。
赖国存说,不是我不交租,是对方拒收。
官司打到高院,2026年4月13日,法院终审判决:合同合法有效,驳回对方全部诉求。
他以为终于熬出头了。
然而判决书墨迹未干,仅过了一个月。
游乐园被强行拆平,设备全拉走,现场只剩一片废墟。
注意,距离他游乐园300米外,另一家投资更高的“欢乐世界”正在营业。
你说这是巧合?
我真心想问一句:一个高院判决都护不住的
项目,当地的投资环境,到底谁说了算?
你们遇到过这种事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