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日当天,妻子备好蛋糕饭菜,
丈夫却把她掐了十分钟,直到她断气。
更让人脊背发凉的是,
案发后他冷静擦血迹,编造妻子自杀的谎言。
整整三个小时,他没打一个急救电话。
案子进入司法程序后,惊掉所有人下巴的事出现了。
两份来自权威机构的精神鉴定报告,结论完全相反。
一份说他“抑郁发作,限定刑事责任”,另一份认定他“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也就是说,同样一个杀人犯,一个机构觉得他脑子有病该轻判,另一个认为他清醒得很该重判。
到底是抑郁让人失控,还是冷静伪造现场的人根本没疯?
仔细看这个案子,更让人后怕的或许是另一条线。
丈夫港大硕士,研究所工作,表面条件优越。
却在婚后要求妻子删除微信里所有异性,甚至连公司年会都不让参加。
妻子是优秀创业者,经济独立,却被活活困在一段控制狂的婚姻里。
吵架、分居、和好、再吵架,最后在生日那天,他让她永远闭上了嘴。
你说这是激情杀人?
他事后清醒得冷酷,笔录里自己说“积怨已深,当时就是想让小虹死”。
可保定那边的鉴定却因为他有过抑郁症就诊史,认定他控制能力减弱。
上海那边直接推翻,理由很简单:作案动机现实,作案意识清楚,事后伪造现场、骗家属说是自杀——这不叫失控,这叫有预谋。
现在案子一审结束,判决还没出。
一个3岁的孩子没了母亲,一个家庭没了女儿。
而那份矛盾的鉴定,正拷问着所有人:抑郁症究竟该是一个人的十字架,还是施暴者的护身符?
你们觉得呢?这种“鉴定打架”的情况,到底谁说了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