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开封,赵先生有一位谈了一年多的女友,就因为自己没有及时给女友买化妆品,就被分手!荒唐的是,女友不仅结过婚,还有一个5岁的孩子!赵先生觉得被骗了!
但刷新三观的不止于此!女友还是时间管理大师,和赵先生谈恋爱期间,还同时交往着另外两位男友!
恋爱一年多,赵先生前前后后为女友花了30多万,如今女友说消失就消失,赵先生真是欲哭无泪!
据悉,赵先生是个小店老板,2025年4月份左右,赵先生偶然间刷手机,刷到了女友,觉得女友很漂亮,于是两人私下开始联系,吃饭约会,很快就建立了感情。
女友刚23岁,嘴甜,会撒娇,常常撩得赵先生心花怒放。不仅如此,女友还会经常给赵先生以及他的母亲送饭,赵先生觉得这女孩真好,自己是遇到真命天女了。
虽然女友偶然间吐露过自己被渣男伤过,但看着女友楚楚可怜的样子,赵先生哪里会在意,只觉得更应该好好呵护女友。
有时候女友让买这个买那个,赵先生也毫不心疼,衣服包包都是常态。
赵先生清楚地记得给女友买过几条5000多元的裙子,虽然自己一身衣服才小几百,店里的收入一个月才1万多,但女友开心比什么都重要,就这样,光是日常消费,赵先生就为女友花了20多万!
后来女友又让赵先生帮忙还车贷、房贷,赵先生觉得反正以后要共度余生,这些也不算啥,于是在房贷车贷上,赵先生也为女友花了8万多。
为了博得女友欢心,赵先生还在女友过生日时大摆宴席,邀请女友的家人到场。每次女友要回家看望父母,赵先生也是大包小包的帮忙买礼物。
有时候,女友还会带赵先生回家看望自己父母,时间久了,女友家人也称呼赵先生为女婿,这让一心想结婚的赵先生,觉得已经获得了岳父岳母的认可,自己离结婚肯定不远了。
但不久后,俩人就发生了矛盾,起因是女友想买一套1400多块的化妆品,当时赵先生生意不太好,就推脱了一下。没想到几天后,女友发来信息,就要分手。
从嘴甜热情到爱搭不理,赵先生的心,就像经历了过山梯一样。他不理解,女友本来好好的,为啥忽然间就变了?
赵先生决定到女友老家去打听打听,这一打听,赵先生更震惊了,女友不仅摆过结婚酒席,还有一个5岁多的孩子!
可之前女友明明说自己未婚未育啊!否则自己也不会和她谈恋爱。
心中郁闷的赵先生,把自己的经历发到了网上,没想到更震碎三观的来了:和自己谈恋爱期间,女友还同时交往着另外两位男士,而且这两位也分别为女友花了8万、12万!
经过了解,赵先生得知,其他两位男士也是通过刷手机认识女友的,也是被女友人美嘴甜吸引的!
难道女友就是借着结婚恋爱名义,获取钱财的渣女、惯犯?
如今,赵先生钱也花了,感情也付出了,可是女友不见了,打电话不接发信息不回,也不解释,赵先生非常想知道,女友为何这么对自己?
当地民警核实发现,女友确实有孩子,但确实没有登记结婚,只摆过酒席。女友父母面对询问,一问三不知,不愿意继续沟通,因此民警建议赵先生起诉处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同时,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本案中,赵先生与女友的恋爱始终是以结婚为目的的,但赵先生为了维系维系双方感情、表达爱意的支出,如果没有超过赵先生以及女友的经济水平,就会被认定为一般赠与。一般赠与一旦完成,财产所有权即发生转移,不支持返还。而替女友还车贷、房贷等属于附结婚条件的赠与,双方无法缔结婚姻关系,赠与条件不成立,赵先生有权要求全额返还。
纵观本案,不论是女友假借恋爱结婚的目的,向三位男士索取各种钱物,还是同时交往三位男友的行为,都为人所不齿。恋爱结婚应当以坦诚真实为第一原则,无论如何,恋爱结婚都不应该成为谋取利益的理由。
对于上述案件你怎么看?
你觉得上述女友的行为是否值得谴,还是觉得这只是赵先生的一面之词?
你身边有类似案例吗,欢迎补充在评论区,我们一起聊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