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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包某给同事王某介绍女朋友,双方异地网恋几个月,一面未见被骗走6万多元,

浙江嘉兴,包某给同事王某介绍女朋友,双方异地网恋几个月,一面未见被骗走6万多元,报警后找到对方,没想到跟自己网恋的女朋友竟是他!!

王某是一名工厂工人,性格内向,每天只知道辛苦工作赚钱,身边异性朋友很少,而且工厂里面也很少有女性,所以一直都是单身状态。

眼看自己也老大不小了,开始为自己结婚生子的事情犯愁,同事包某将这一切都看在眼里,于是跟他说可以给他介绍对象,只不过人不在本地,前期两个人可能要异地一段时间。

王某听到这一消息瞬间乐开了花,并表示对方在哪里不重要,只要对方人好、能够踏实过日子就行,双方可以先互相了解一段时间,如果可以再见面也不迟。

之后,包某说先问问女方意见,晚些时候把对方联系方式给他。到了晚上,王某如愿加到了女方联系方式,同时憧憬着美好的未来。

刚开始,由于王某性格比较内向,与女方聊天时比较尴尬,但对方比较善解人意,不仅主动找话题聊,还对王某嘘寒问暖,让王某感受到恋爱的甜蜜,瞬间沉沦于女方的“温柔乡”。

经过一段时间相处,王某感觉二人情感稳定,是时候见面了,但对方却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始终没有同意和他见面。

与此同时,女生总是在不经意间透露自己过的并不好,不仅自己时常生病,而且家里也出事,生活十分拮据,想让王某帮帮自己,希望可以借钱给自己渡过难关。

当时,王某沉浸在双方的爱情里,已经失去了判断力,面对未来有可能成为妻子的人,动了恻隐之心,答应给对方转钱,女方称自己的账号没有绑定银行卡,可以先将钱转给包某,再由包某转给自己。

王某也没多想,就将钱转给了包某,前前后后王某总计转账超6万元,这对于在工厂工作的王某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资金。

眼看自己给对方转了这么多钱,便经常提出想与对方见面,但每次对方都拒绝了,久而久之王某便对对方的身份与动机产生怀疑。

为了查明真相,避免6万多元打水漂,最终选择了报警。

民警经过调查,最后的结果让人哭笑不得,哪有什么女朋友,都是包某假扮的。

王某面对自己的“女朋友”包某时,想想之前两人聊天时的暧昧,让他觉得极为恶心,没想到自己一直是在和一个男的“谈恋爱”,同时也十分愤怒,他如此相信包某,对方却欺骗自己,难以接受。

通过询问得知,包某觉得每天在工厂上班实在太累了,而且赚的钱也不多,看到王某着急找女朋友,就动了骗对方的心思。

包某先是开了一个小号,将小号给王某,双方添加上以后,日常生活里与王某正常相处,下班以后则以女生身份与王某联系,索要财物,从而满足自己的物质需求。

当初王某转账的6万元,如今已经被他挥霍了大半,虽然这种方式来钱更快,但也触犯了法律,民警依法对包某进行刑拘。

本案件中,包某的行为涉嫌诈骗罪,满足了诈骗罪的四要件,即:

(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包某伪装女性与王某谈恋爱,主要目的是向对方索取钱财,并没有真实谈恋爱,视为非法占有;

(2)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包某伪装女性、编造看病和家里出事等事情,属于虚构事实。

(3)被害人因认识错误处理财物。王某认为包某是自己的“女朋友”进行多次转账,是认识上的错误。

(4)导致财产损失,数额达到入罪标准。诈骗罪入罪标准为3000元,王某损失超6万元,已经达到了入罪标准,可对包某以诈骗罪进行处理。

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被认定为“数额巨大”。

包某共计向王某索要财物超6万元,根据上述规定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况,依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可对包某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附以一定罚金。

由于此次案件还没有结果,最后包某会获得何种处罚,可关注后续案件处理情况。

信源:小强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