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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西南最大毒枭,被人称为“绝命糖师”,每个月贩毒七八十斤,从一介农民变成百万富

他是西南最大毒枭,被人称为“绝命糖师”,每个月贩毒七八十斤,从一介农民变成百万富翁,然而,被抓后,警方却不能拿他怎么办,这究竟是为什么?

2015年夏天,四川大邑县缉毒大队接到一通神秘举报电话,对方语气笃定地说,本地藏着一个西南片区数一数二的大毒枭,江湖人称"绝命糖师",专做"冰糖货"生意,一个月能出货七八十斤,渠道铺遍云贵川三省。

警方一听就绷紧了神经,按照我国法律,贩卖冰毒50克以上就够判死刑,这一个月几十斤的量,妥妥是个能枪毙好几回的大案。专案组立刻成立,顺着线索摸了下去。

嫌疑人叫罗金成,四十多岁,无业人员,调查结果让警方更确信没找错人,蹲守没几天,警方决定收网,踹开平房大门的那一刻,办案民警心里都咯噔一下:屋子里满满当当堆着几十个包装袋,里面全是白色晶体,过秤一称整整四十公斤,电脑屏幕上十几个聊天群疯狂闪烁,全是催货、问"纯度"、发吸食视频的消息,人赃并获,铁板钉钉。

可嫌疑人罗金成被按在地上时,脸上半点慌张都没有,反而带着一丝"你们搞错了"的平静,物证送到实验室化验,结果出来的那一刻,整个专案组都沉默了。

四十公斤白色晶体,连一克甲基苯丙胺都没有,主要成分就是普通冰糖和工业明矾,那些花花绿绿的小药片,其实是药店几块钱一瓶的多酶片,一种助消化的常用药,闹了半天,这个号称西南最大的毒枭,卖的从头到尾都是假货。

罗金成走上这条路,说起来还挺有戏剧性,他早年因为非法持有枪支坐过牢,出狱后妻子改嫁、亲戚疏远,人到中年身无长技,日子过得一塌糊涂,走投无路的时候,他也想过买毒品逃避现实,结果掏空积蓄网购回来一包"冰毒",拆开一尝是甜的,他自己先被骗了。

一般人遇到这事顶多骂两句自认倒霉,罗金成却从中看到了"商机",别人能用冰糖骗他,他为什么不能用同样的套路骗别人,更关键的是他坐过牢,对刑法门儿清,知道贩毒罪的核心是物证必须检出毒品成分,只要手里没真货,这个死罪就扣不到头上。

于是罗金成精心设计了一套"避险方案":单笔交易金额严格控制在一千元以内,每包货不超过四十克,全部走快递货到付款,他建了好几个聊天群,用"老冰糖""甜货""纯度高"之类的暗语交流,新人进群还得发吸食视频当"投名状",既能筛选掉便衣,又能增加真实感。

买家收到货的时候,本来就做贼心虚,隔着包装袋看一眼晶体模样差不多,赶紧签字收货,等回家拆开发现是冰糖,哪敢报警?只能哑巴吃黄连,自认倒霉。

就靠着这套把戏,短短几个月时间,罗金成的"生意"从四川做到了贵州、云南,甚至广东都有买家找上门,他靠着几块钱成本的冰糖,卖出了毒品的价格。

被捕之后,罗金成在审讯室里态度特别坦然,翻来覆去就是一句话:"我卖的就是冰糖和助消化的药,他们买回去干什么用,跟我没关系。"

检方把所有证据翻了个底朝天,确实找不出一包真毒品,贩毒罪肯定是定不了了,最终只能以诈骗罪起诉,法院审理认为,罗金成虚构货物为毒品的事实,让买家基于错误认识支付了远高于正常价值的钱款,非法获利7150 元,作案次数多、覆盖范围广,构成诈骗罪,最终判决结果: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这起案件本质上戳中了一个很有意思的法律边界问题,很多人觉得不解:这不就是钻法律空子吗,明明干的是贩毒的勾当,怎么最后只按诈骗算,判得这么轻?

这里其实涉及到刑法上一个经典的定性区分,根据最高法的司法解释,贩卖假毒品分两种情况:如果行为人不知道是假毒品,当真的卖,那定贩卖毒品罪(未遂);但如果明知道是假的,还冒充毒品去骗钱,主观上就是骗钱的故意,那就定诈骗罪,罗金成显然属于第二种,他从一开始就没打算卖真货,从头到尾都是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