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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前收到辞退通知, 江苏常熟的女员工崔女士懵了。 理由写着:出差时没陪老板

下班前收到辞退通知,

江苏常熟的女员工崔女士懵了。

理由写着:出差时没陪老板看病,

严重违反职业道德。

那天晚餐,老板突然口腔出血。

崔女士和同事张先生两次说陪他去医院,老板自己摆手拒绝,打车走了。

结果当晚老板娘发来微信:你们只顾吃饭,见死不救?

一个月后,崔女士休完年假回公司,直接拿到一张《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公司列了四宗罪: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严重违背公序良俗、严重违反职业道德。

她找公司要员工手册,对方不给。

一同出差的张先生也被开了,说得差不多。

公司法务后来说,这是“综合考量”,不单这一件事。

但谁都知道,起因就是那次没陪诊。

说实话,同事之间互相照应,是情分,不是本分。

老板自己拒绝陪同在先,事后拿这个开除人,法律上站不住。

律师说得明白:老板看病是私事,不是工作内容,员工没有法定义务陪着。

公司可以用文化倡导关怀,但不能拿刀架着员工当“人情”。

情分一变成强制,就成了人身依附。

这案子大概率会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崔女士要2N赔偿金,完全合理。

你们觉得,陪老板看病是员工应该做的本分吗?